城管被处分 (城管被开除最新规定)

张玉胜

向志愿者讨要不掏钱的矿泉水,本属个人私事,但却大模大样地开着公车前往,俨然一副公事公办的架势,这显然是混淆了公域与私域的界限

6月8日,视频显示,多名穿着城管制服的人员开着执法车辆,来到一摆有矿泉水的送水点,索要矿泉水。河南省项城市城管局证实,该视频发生在项城市高考期间,这处送水点是志愿者免费为考生设的。当时环卫工想要水喝,他们不愿意。城管人员要水是替清洁工要的。项城市城管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最后决定,为严肃工作纪律,给予现场城管队员王某开除处理(6月12日《新京报》)。

平心而论,城管人员为索要一些矿泉水而被开除,的确有些“不值”,更何况其口口声声称“要水给环卫工人喝”。但从事理和法理的角度分析,王某为此丢掉工作当属咎由自取。问题的症结并非在于“为谁要”,而是“如何要”“凭啥要”。一个“索”字道出事件背后的权力傲慢。

不妨回顾一下事件的来龙去脉:其一,城管口中所谓“要水是替清洁工要的”有一个前因,那就是清洁工向为考生免费送水的志愿者要水喝未果。而他们拒绝的理由是,送水专供高考生,环卫工有工资,想喝自己买。这理由看似有些死板或不近人情,但却不无几分道理:“谁想要就要”的口子不能开。王某自告奋勇替环卫工要水,底气就在于志愿者会给自己“面子”,并对此充满自信。而这种所谓“底气”或“脸面”,就是手中所掌管的执法权。

其二,索要的方式欠妥。王某向志愿者讨要不掏钱的矿泉水,本属个人私事,但却大模大样地开着公车前往,俨然一副公事公办的架势,这显然是混淆了公域与私域的界限;索要免费矿泉水,王某不仅面无愧色,而且态度傲慢,振振有词。这与仰仗权势的强取豪夺有什么两样?尤其不靠谱的是,当志愿者将一箱矿泉水搬上执法车后,王某非但不予致谢,而且立马“变脸”:警告不许再摆放,否则将全部没收。这哪里有对志愿者“献爱心”的丝毫“感恩”?

剖析王某的所作所为,其思维悖论及权*霸力**道显而易见。诚然,人们可以将王某出头替环卫工要水喝视为“做善事”,但其充好人却是在“慷他人之慨”,正如网友所质疑的,城管若真同情高温下工作的清洁工,何不自己掏钱为其买水喝,毕竟几瓶矿泉水花不了几个钱,何必仗着城管身份强行索要?而威胁志愿者下午不许摆摊的警告,更难掩权力滥用语境下的选择性执法。当向志愿者索要矿泉水时,丝毫不提“未经许可不准路边摆摊”的“规定”,矿泉水刚刚到手就翻脸说其“违规”,这岂不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吗?

围观本案,当地城管局副局长的一番话或可为王某的“不冤”作结:即便涉事城管的确为环卫工分发了水,但这种滥用权力的索要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开除还是要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