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岁少年王某出于好奇扮酷心理,瞒着家长到一家刺青店文身,家长发现后一怒之下代理王某将刺青店诉至法院。近日,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刺青店提供服务前既未主动询问王某是否成年,也未在店内张贴醒目的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的标志,对王某的损失赔偿应承担主要责任。
干干净净的孩子,回到家却变了样子:一身描龙画凤。越想越生气的家长一气之下,找到了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怒斥:你们是如何监督管理的?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给未成年人文身,辖区刺青店何以如此嚣张?虽然管理部门进行了调解,可是并没有达成赔偿金额。于是,家长将刺青店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刺青店返还文身费用300元,赔偿清洗修复费以及精神损失费总计4万元。
而荒唐的是,刺青店的店主还信誓旦旦:他没有告诉我说是未成年人,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家长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不管如何狡辩,刺青店的责任是无论如何也推卸不掉的。法院的判决也是毫不留情:未成年人文身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其年龄、智力状况、社会经验等,不能判断文身行为对自己身体和人格利益带来的损害和影响,刺青店没有核实未成年人的身份,需要承担责任。
“家长状告刺青店”的案例并不少。2022年10月,湖北潜江法院也审理了一起因给未成年人文身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文身店未核实身份即给未成年人文身,店主赔礼道歉并当庭补偿清洗文身费用等共计两万元。未成年人对于文身的伤害以及后果显然是不能正确认知的,作为刺青店的店主而言,必须要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不能“赚钱不要脸”。
为加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专业文身机构以及提供文身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白纸黑字写的明明白白,刺青店难道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家长起诉刺青店”,管理部门去哪了?辖区存在“文身乱象”监管部门显然是难辞其咎的。因为,《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同时规定,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此不难看出,卫生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都需要承担责任,最起码属于履职不到位。“家长起诉刺青店”,是最后的无奈。“文身乱象”刺伤的是社会管理的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