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选调生各高校分配名额 (福建省选调生提拔政策)

录用安排

1.安排去向。2019年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回生源地所在县(市、区)工作。本科生均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或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工作;硕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编的县(市、区)*党**政机关或设区市法院、检察院工作,如果满编,须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或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须安排到有空编的省、设区市级机关工作。

应届毕业生录用为选调生,须到村任职2年时间。(1)安排在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及以下机关选调生录用后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安排在省级机关的选调生,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结合本单位定点扶贫等工作,安排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 年,并至少安排1 年时间到村任职,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

选调生到村任职,是*共中**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共中**预备*党**员或非*共中***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到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2.分配办法。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达选调生名单。*党**政类选调生由设区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分配方案;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分别由各设区市法院、检察院提出初步分配方案,送设区市委组织部审核;平潭综合实验区由*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按相关规定办理。选调生分配方案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汇总报省委组织部,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批准实施。*党**政类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由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办理录用手续。

3.档案接转。应届毕业生档案由所在高校按选调通知的具体要求,径寄至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在岗大学生村官录用后,由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按规定办理转递档案。设区市委组织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要及时做好档案登记、清点、转递工作。相关档案接收单位要认真审核选调生档案,发现档案涉嫌涂改造假的,必须及时报告省委组织部,经查核属实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4.报到事宜。选调生的报到工作,由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应届选调生随带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7月25日上午9:00,到分配地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并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单位与选调生集体谈话。2019年8月1日前,将选调生分配安排到具体工作单位。在岗大学生村官录用为选调生的,按大学生村官接转为选调生的有关规定办理。

5.初任培训。为帮助选调生尽快适应基层工作,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将分别组织*党**政类、法院类、检察院类选调生进行初任培训。

6.录用要求。新录用的选调生分配到县(市、区)以下机关应服务满4年(含试用期,下同),分配到乡镇的,在所在乡镇应服务满3年;定向招录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须与当地组织部门签订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协议。

组织领导

选调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这项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各单位要在工作中坚持标准,遵循程序,严肃纪律,加强协调,营造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基层、服务群众的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运行环节多,有关高校*党**委及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认真按照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把关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切实抓好选调生人选考察、接收安排和培养管理等工作。

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在岗大学生村官选调工作的信息、动态将在福建人才联合网上及时发布。

2022年福建普通选调生的工作安排,2021福建选调生各高校分配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