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万事兴”这是很多人都知道也会说的一句话,此文不研究为什么家和就会万事兴?既然有这句话的存在,自然就会有它的道理,此文要剥离的是如何才能做到”家和万事兴“?

什么是家和呢?无疑这个家和的“和”字应该是和谐的意思。这就好理解了,要做到家和万事兴就要从和谐入手,要和谐,首先就要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了不和谐,如果把这些不和谐原因全部杜绝,自然而然也就和谐了,和谐了也就会“家和万事兴”。
深入思考一下,不和谐也是因为纷争产生的,那么家庭到底会有什么纷争呢?简单的说就是家庭地位的纷争,笔者总结了有两大类:一时家庭“职位”高低的纷争,二是家庭经济利益的纷争。
家庭“职位”高低的纷争

也许有人会说,家庭还会有职位吗?也许,你还没有弄得很明白,在一个企业或公司肯定会有相应的职位,但是你要清楚的是家庭往往也会是一个“企业”,或者说家庭本身也就会是一个“公司”。
只不过这两者还是有者本质的区别:企业(公司)的职位带有一种制度性,也可以说带有一种强制性,它就好像是一道“圣旨”,有一定的合法性;家庭的职位就大不相同了,比如谁管钱?谁管事?要怎样管?都没有明文的规定,也不是哪一个人就可以下这道“圣旨”的。
按道理说,家中所有的事应该是“能者居之”,但是谁要能一点呢?也许丈夫会说他比自己的妻子要能干,妻子也许会说她比自己的丈夫还要有本事。恐怕村委会的领导也不会去下这个决定,就是下了这个决定,恐怕家中的人也不会听。所以啊!就会有“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样的说法。
家庭经济利益的纷争

有用的时候,家庭中往往也会有很多的经济纠纷,我也听到过这样的话:家里有好事的时候,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半分钱都没有;家里要有事的时候,都是我在出钱(这个埋怨很正常)。
但是,我要说的是,关于家里的一些经济的问题,法律应该会有明文的规定,只是很多人不知道罢了。就好像很多家庭为了经济利益走上法庭的,也大有人在,最后的判决还不都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决定。
比如我知道的一条法律:家人之间对自己家里的事可以有“知情权、协商权、起诉权”。如果人人都按照这个思想办事,恐怕就不会有人敢乱来,就是因为有人不知道,最后就乱来了,这个乱来也就会导致不和谐。好比说你的家人有事跟你说(这是别人的协商权),你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就说不过去了,这样的话很可能就会导致不和谐。法律的规定应该都是人道主义的,它没有规定人可以去杀人啊!
总结:一个家庭的不和谐,主要是来源于野蛮和无知,所以要改变这种不和谐,就要学习最基本的文化知识,特别是关于家庭的法律知识,每个人都要多多的了解,了解法律不是为了去打官司,而是为了自己的*权人**不受伤害。从家庭的角度来看,如果伤害少了,自然也就和谐了,如果和谐了,才能真正做到“家和万事兴”。
备注:原创首发!来源于生活的最小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