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联支付基金收费吗 (通联支付股权结构)

又一张支付牌照背后主体出现股权出质。

近日,持牌支付机构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联支付”)发生股权出质,出质股权数额达到2194.1176万元。

登记编号为0020230141的股权出质信息显示,出质人为通联支付公司小股东北京和于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质股权数额2194.1176万元,质权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通联支付给了一笔钱,通联支付资金托管

截至目前,通联支付仍有5194.1176万元股权处于出质状态,占整体股份的3.56%。

股权出质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投资公司中所拥有的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作为一种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折价或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该股权,并以其处置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支付行业,股权出质或质押偶尔会伴随支付牌照背后主体的股权并购。不过,考虑到上述出质行为的股权占比以及质权人为银行,基本可以排除涉及股权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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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通联支付还有2000万元股权处于冻结状态。

执行裁定书文号“(2023)闽01执保139-20号”显示,被执行人为通联支付的小股东“ 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执行的企业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股权数额为2000万人民币。股权冻结期限自2023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2日。

此次司法协助股权冻结,执行法院为福州中院。此次股权冻结的背景和原因尚不得而知。

通联支付给了一笔钱,通联支付资金托管

此前,为进一步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指出,支付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出资人拟抵押、质押、托管或者变相抵押、质押支付机构股权或者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的,应当事前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对于非主要出资人等小股东而言,未明确要求。

此外,当存在“支付机构及其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涉及涉案金额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诉讼、仲裁纠纷,超过净资产10%的重要资产被查封或者冻结、刑事案件等法律问题的”情形,也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和上述办法的要求及时报告。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此也有相关要求。

《征求意见稿》指出,支付机构股权质押、开展创新业务、重大事项变更等情况须向人民银行备案等监管要求。具体而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股东拟质押非银行支付机构股权的,应当在质押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质押的股权不得超过该股东所持有非银行支付机构股权总数的50%。

根据上述规定,无论是股权转让还是质押,均需要向央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