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大型民企集团集团“试水”联合授信,效果呢?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联合授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降低企业杠杆率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联合授信机制对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风险整体管控能力,有效遏制多头融资、过度融资,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联合授信试点工作,是从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金锣集团”)开始的。”原临沂银监分局副调研员蒋卫红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蒋卫红说,选择金锣集团并非无缘无故。

成立于1994年10月的金锣集团,拥有生猪年屠宰3300万头、毛鸡屠宰2亿只,肉制品加工300万吨的生产加工能力,是中国最大的生猪屠宰加工和肉制品生产基地之一,2017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排名第118名。截至2018年6月末,金锣集团总资产329.3亿元,总负债151.26亿元。

对于金锣集团这样的大型民企而言,*款贷**从来不用发愁。“很多银行都是排队见集团财务总监。”当地一家银行高管说。如此争相“送贷上门”,让金锣集团的银行授信总额不断攀升。数据显示,即便到2018年9月末,金锣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山松生物授信总额仍高达271.91亿元,其中,金锣集团在各金融机构授信总额233.81亿元,山松生物授信总额38.1亿元。

措施

2018年7月31日,临沂银监分局组织试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及其债委会主席行召开了联合授信试点工作三方推进会。

会上,大家学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试点工作方案》和相关精神。“我们力图通过学习,让试点企业及债委会主席行充分认识和把握联合授信试点工作的意义,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抑制企业多头融资、过度融资行为,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信用风险管控能力。”蒋卫红说。

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分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授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债委会办公室,牵头试点工作的组织、监测、报告和其他具体事务。

与此同时,按相关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分局研究制定了《联合授信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通过争取政府支持、发挥银行合力、定期组织协商等措施,建立联合授信试点的配套工作机制;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做好试点企业的授信管理和风险防控预警工作。此外,特别强调主席行行使主体责任,负责联合摸清企业实情、强化联合授信管理、实施分类施策、合力进行风险防控。对口机构监管部门行使监督责任,加强监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试点企业持续监测。在建立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引导以试点企业为核心,债委会主席行和对口机构监管科室分别建立“双线”工作台账,制定工作配档表,明确责任专班,实行挂图作战,落实工作和管理责任,按职责分工平行作业、“双线”推进,切实推动试点工作高效运转。

2018年8月30日,金锣集团联合授信委员会会议召开,金锣集团联合授信委员会成立。

“分局在金锣集团、山松生物分别组建债权人委员会的基础上,将山松生物纳入联合授信,延续原金锣集团、山松生物债委会主席行作为联合授信委员会的牵头行和副牵头行,督促联合授信委员会切实履行试点企业财务信息汇总验证、企业关联关系识别、设定融资风险预警线、确定联合授信额度、监测企业各类债务融资及履约情况等职能,按规定适时增减成员银行,做好登记和备案工作。”蒋卫红说,联合授信委员会通过与企业协调沟通,签署了中银协统一制定的《联合授信成员银行协议》,确定了联合授信额度和风险预警线,明确了各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督促各方坚守契约精神,增强互信合作;成员银行在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不断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辅导,确保银企双方对约定事项充分知晓和顺畅执行。

困难

联合授信试点工作,已在金锣集团紧锣密鼓推进。不过,这项工作每向前迈进一步,都会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

“最大的困难来源于企业的配合度不高。由于企业配合主动性不强,监管机构也没有有力措施或制度约束企业,这使得联合授信效果大打折扣。”蒋卫红表示,联合授信委员会本质上是成员银行间的自律组织,成员行之间加强协调方能实现联合授信管理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转。但对企业来讲,联合授信在客观上会制约企业融资的规模、途径和方式等。从工作流程来看,联合授信管理对企业的制约,仅能依靠与企业签订《银行业联合授信成员银行与授信企业框架协议》来保障,一旦出现争议或纠纷,需靠调解仲裁甚至诉讼来解决,缺乏直接有效的约束方式。

与此同时,成员银行之外的新介入银行机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监控管理缺乏直接有效的途径。目前只能依靠企业自觉与牵头行沟通、报告,牵头行才能跟进相应的监督管理。成员行之间、银企之间信息沟通共享没有专门平台,依靠现在的邮件、微信群、纸质资料等传递方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信息真实性、保密性都难以得到保障。

对策

联合授信是一项针对性很强的举措,在当前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方面,具有积极意义。虽然遇到了困难,碰到了问题,但临沂银监分局推进联合授信的决心坚定不移。

针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临沂银监分局从以下几方面采取了对策:

首先是加强统筹协调,科学测定联合授信额度。联合授信委员会按照“科学评价、联合授信、动态管理”的原则,审慎合理测算企业可承受的最高债务水平,与企业协商一致后共同确认企业联合授信额度,确定融资风险预警线。联合授信委员会会同企业定期复评企业联合授信额度,复评频率由银企双方协商确定。企业因经营需要需调整联合授信额度的,可向联合授信委员会申请复评,联合授信委员会及时回应并组织开展复评,及时将复评结果报告属地银行业协会。

其次是定期调度,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开展。临沂银监分局及时督促监管科室按照工作职责,通过定期开展核查(包括*款贷**五级分类真实性、联合授信管理履职尽责及风险化解处置进展)、现场走访、召开调度会、专题汇报和监管通报等方式,加强对试点企业授信联合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按月调度、按季召开情况通报会,加强政策咨询和支持,总结交流经验,及时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引导银行业协会采取自律协调行动,全力推动试点企业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再次是总结经验,加快推进重点企业联合授信管理。分局根据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原山东银监局《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临沂辖区实际,对授信余额20亿元以上的12家企业推动建立联合授信管理工作机制。12家企业分别是奥德燃气、金沂蒙集团、天元集团、远通汽贸、冠鲁集团、临矿集团、金正阳集团、江泉集团、三维集团、立晨集团、金升集团、翔龙集团,组织债权银行积极听取企业情况汇报,在金锣集团债委会经验的基础上,部署联合授信各阶段工作。

最后是健全运行机制,分步扎实推动联合授信管理。一方面组织召开好12家企业联合授信专题会议。围绕联合授信管理架构、运行机制、风险防控和预警等方面进行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对联合授信管理的认识,增强风险防控意识。督促牵头行负责签好银银协议和银企协议,明确议事规则、运作方式及各方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实现“全覆盖”式管理。联合授信管理要以集团企业为主体,实现对其关联企业、本异地银行、表内外授信、担保圈等四个方面的全覆盖式管理。

“我相信,通过联合授信工作的扎实推进,企业多头授信、过度投资以及银行间无序竞争等乱象将会得到有效整治。”原临沂银监分局局长汲长虹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