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的逻辑很简单: 认房不认贷是利好政策, 既然是利好却没出现蜂拥买房,由此可推断出,北京的房子没人要了,北京房市完蛋了。

认房不认贷,仅对已将家庭房产全部出售,即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人群有利。
然而打算卖掉家庭全部多套房产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才会有多少人呢?
事实上, 只有那些仅拥有一套住房且计划置换的家庭,才是真正被认房不认贷政策释放出来的需求 。
大家想想看,在出台这个政策后,符合上述条件的,偏巧刚刚出售家庭全部住房,正持币待购家庭唯一住房的,一共能有几人?这一点点现成的需求会被快速消耗掉,激不起什么浪花。
而那些受政策影响,计划出售唯一住房后进行置换的家庭,第一步难道不是应该把房子挂出来卖吗? 这就解释了“北京二手房挂盘量上涨”的现象 。有些人解读为“大面积抛售,北京的房子没人要了”,显然是错误的。

综上, 认房不认贷并不是所谓“立竿见影”的特效药,只是针对以往矫枉过正的政策进行一定程度的纠偏而已 ,不会立即释放出大量购房需求,相反,如前所述,恰恰会阶段性地增加二手房市场的“供给”,只不过这些“供给”会陆续转化为“需求”,这个道理不难懂吧?

认房又认贷属于矫枉过正。在首套房认定这个问题上,我认为合理的做法是:
1. 家庭首次置业 : 享受最高优惠政策,包括*款贷**利率优惠和现金补贴 。
2. 置换后首次购房及二套 : 正常*款贷**利率,且没有首付比例区别 。
无论首套二套,首付比例应该统一。二套可以没有利率优惠,但不宜首付比例过高。因为二套也是合理的购房需求。
我甚至认为投资性购房需求也是合理的。这一点以后再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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