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王女士向江南都市报反映, 2020 年 1 月在南昌凯菲特健身南京东路店交费 3400 元作为爵士舞年卡费用,后因该店经营不下去,自己先被告知转到凯菲特健身国际金融中心店上课,后又被告知去凯菲特健身香溢花城店。正式开课后,又得知上课老师更换。王女士因地点和更换老师原因要求退费,却遭遇商家强行要扣除 25% 服务费的 " 霸王条款 "。

●办卡后频繁更换上课地点 消费者退费遭 " 霸王条款 "
"2019 年 12 月份,我看到凯菲特健身南京东路店搞活动,就去上了一节体验课。当时的教练名叫娜娜,因为现场感觉很好,也认可教练的教学水平,所以 2020 年 1 月份就在店内交纳了 3400 元作为爵士舞年卡费用。" 据王女士的描述,交费的时候跟一名姓刘的销售顾问确认过多次,是否开课教练和体验课教练是同一名,得到肯定回复后,自己才交了钱。
办完卡后,因为刚好过年,加上疫情的影响,就一直没去上课。后面由于该店经营不下去,先被告知转到凯菲特健身国际金融中心店上课,后又被告知去凯菲特健身香溢花城店。" 本来就是图离家近方便才办的卡,现在换来换去,离家更远上课很不方便。" 王女士称,除了上课地点的频繁更改,自己得知现在上课的老师也不是之前的,所以要求退费。但没想到,商家却以已开课为由要扣除 25% 的服务费,只能退 2550 元。
●退款比例不一致 有消费者协商到扣 15%
" 自己一节课没上,就要被扣除 25%,而且还是因为商家自己频繁更换上课地点和老师。" 对于商家的扣款要求,王女士表示不同意。此外,王女士一个朋友跟自己报的是同一个课程,但在经过多次协调后,商家同意把扣款比例从 25% 降至 15%。据王女士称,朋友在 4 月 6 日已经向商家提供了银行卡号,商家承诺办理完之后 30 个工作日之内退费到朋友账上。
●商家回应:退款比例为会员协议书规定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4 月 20 日记者来到位于青山湖区的凯菲特香溢花城店。当时接待王女士的刘姓销售顾问,目前在该店担任店长一职。" 当时王女士办的是特价卡,我们是不退不换的。至于退费标准,是按照凯菲特健身会员协议书与会员守则中的‘退卡与转卡规定’条款,办卡的时候会要求会员签字。但当时王女士急着要走,所以并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 此外,刘店长还表示,临时换老师教课一事是个很常见的现象。
对于刘店长的回复,王女士表示,自己办卡交费的时候,没有人跟她讲这是特价卡,现场也没有工作人员要她签会员协议书。
●律师回应:不得以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
对此,记者采访了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邬志勇律师。邬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 修正)第二十六条 "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
现在商家和消费者各执一词,且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商家更换上课地点和老师,商家理应积极和消费者沟通,维护消费者应有权利。
来源:江南都市报 全媒体记者吴剑锋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