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主观题不是每一道题都需要三段论,不是每一个答案都必须引法条,不同题型有不同的答题格式,希望通过这篇文章提醒各位,规范答题格式,准备好答题模板,可以让你的得分几率大大提高。
刑诉主观题中,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设问模式:
1.救济类设问
2.方案类设问
3.是非评价类设问
4.纠错类设问
5.简答或论述
6.开放式设问
针对不同的提问方法,回答的侧重点也不同。现针对不同的提问方式,归纳不同的答题模板。
PART 1救济类设问
这种题型主要是针对案例中的诉讼参与人进行设问,考查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某个诉讼阶段针对权利受侵害时的救济途径和方式。这种问题,考生需要将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途径表述清楚,最好开门见山直接书写结论,然后再简要明说行使该权利的理由或者法律依据。如果有多种救济途径,需要逐个表述。
示例:
2014年3月,段某窜至丁区一小区内行窃时被事主发现,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将事主刺成重伤夺路逃走。此案丁区检察院以抢劫罪起诉到丁区法院,被害人的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丁区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段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被害人家属3万元人民币。段某以定性不准、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甲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发现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发回丁区法院重新审理。庭审后,法庭作出对段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问题]
如果中院直接对段某做出强制医疗决定,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2014年真题)
模版
第一步 |
开门见山书写结论
- 本案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近**属对强制医疗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步 |
说明理由或者依据
- 根据刑诉法第305条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近**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此规定既针对一审法院的“决定”,也针对二审法院的“决定”,如果不允许对二审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申请复议,必将剥夺当事人的救济权。
PART 2方法类设问
这种题型主要针对公、检、法机关进行设问,考查在某个特定阶段专门机关行使职权的步骤和方法。这种问题,考生需要将专门机关行使职权的具体步骤表述清楚,如果有多种方案,最好分段落表述每一种方案的行使方法或步骤。
示例:
李某涉嫌强奸罪,此案由S市Y区检察院起诉。Y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无罪判决。检察机关提起抗诉,S市中级法院改判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并处有期徒刑3年。
[问题]
省高院如果认为中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应当如何纠正?(2017年真题)
模版
根据《刑诉解释》第461条规定,省高级法院认为S市中级法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有两种途径解决:

PART 3是非评价类设问
这种题型要求考生判断公检法机关权力行使是否合法或者当事人行使权利途径是否正确,考生需要先就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正确作出评价,然后再展开说明理由。
示例: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均称受到侦查人员刑讯。辩护人提出,在案卷材料中看到朱某、尤某、何某受伤后包有纱布的照片,被告人供述系通过刑讯逼供取得,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要求法庭调查。公诉人反驳,被告人受伤系因抓捕时三人有逃跑和反抗行为造成,与讯问无关,但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法庭认为,辩护人意见没有足够根据,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
[问题]
法院对于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011年真题)
步骤/模版:
第一步
先评价。正确/不正确
不正确.
第二步
结合案情阐述理由。
根据刑诉法第58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根据刑诉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可知,辩护人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只需要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并不用承担证明被告人遭受刑讯逼供的证明责任,该责任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担,如果检察院不能证明其取证的合法性,法院将对该证据予以排除。本案中,辩护人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请求,且有一定证据支持。法庭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调查程序中,应当由检察院承担证明责任,法院在公诉人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做调查即采纳公诉人的解释,是不正确的。
PART 4纠错类设问
这种题型在早期的司考年*考代**查比较频繁,要求考生在案例中找出多处程序违法之处并加以纠正。这类试题难度相对较低,在法考年*开代**卷的情况下可考性不强。程序违法如果有多处,需要逐个分段表述,防止遗漏采分点。
示例:
甲市中级法院二审中发现段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决定发回丁区法院重新审理。丁区法院对段某依法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清晰表明段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便由审判员张某一人不公开审理,检察员马某和被告人段某出庭分别发表意见。庭审后,法庭作出对段某予以强制医疗的决定。
[问题]
发回重审后,丁区法院的做法有哪些程序违法?
步 骤
1.记得分段落,有几处错误分几段。
2.每段先用短句指出错误在哪,再用一句话说明理由或正确的程序表达。
模版:
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丁区法院有下列违法行为:
违法1
本案由审判员张某一人独任审理不合法。据《刑事诉讼法》第304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违法2
本案不公开审理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案并没有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程序违法。
违法3
未通知段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4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违法4
本案没有通知法律援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4条第2款的规定,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违法5
本案没有听取被害人意见程序违法,根据《刑诉解释》第635条第2款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
PART 5简答或论述
这种题型类似于大学期末考试的问答题,同学们可以将事先储备的考点段落模板直接套用即可。当然,如果命题人要求考生结合案情作答,不要忘了适当结合案情。
[问题]
请结合本案中公安机关对传唤与拘传的适用,阐述两种措施的区别。{2022年真题}
模版:
结合案情:
本案公安机关对王某的传唤是一种适用于所有当事人的通知到案方式;公安机关对钟某的拘传是一种专门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强制措施。二者的区别如下:
哪些区别:
1.对象不同: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唤适用的是所有当事人(不包括其他参与人)。
2.强制力不同:拘传具有强制性,是强制措施;传唤不具有强制性。
3.法律文书不同:拘传时必须出示《拘传证》;传唤出示《传唤通知书》。
PART 6开放式设问
这种题型难度较大,整个案例就提出一个开放式问题,要求考生根据案例材料的信息,给出结论,并进行论证说理。这种问题首先要开门见山,写出结论,然后通过三段论方式,进行充分论证,如果题目中有字数要求,还要尽量凑够字数。
示例:
根据以上在案事实证据,法院应当对李四做出什么判决?(2018年真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