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现对下列欠税企业予以公告,欠缴税款时限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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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法 人 |
欠税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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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化市亿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冯兹群 |
18793665.0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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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化宏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内分公司 |
杨传江 |
18445688.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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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化市城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崔吉庆 |
9608304.5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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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化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陶荣华 |
9459646.8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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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吉林弘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苑永志 |
8458582.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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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化热力安装有限公司 |
孙有森 |
3923998.4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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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通化永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冯兹群 |
3720969.7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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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通化金隆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刘柏君 |
3180054.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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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通化中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张胜民 |
2809898.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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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吉林恒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蒋润智 |
2387602.61元 |
二0一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