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司跑路一般怎么解决 (包租公司跑路租客的利益谁维护)

近期,房屋租赁市场刮起了一阵凛冽的狂风,多家包租公司相继爆雷。仅笔者所在的成都,先后就已经有巢客遇家、海南每天、优客友家、满城、青客等多家包租公司卷款跑路,将无辜的租客与房东,留在了硝烟弥漫的战场上。让今年这本就艰难的生活,更加的雪上加霜。尤其对于相较处在弱势地位的租客,随时都在担心被房东“扫地出门。”为此,笔者特从租客角度,提出以下几点应对建议,希望能对广大的租客朋友有所帮助。

包租公司跑路租金付了怎么办,包租公司跑路租客利益谁来维护

一、到当地公安机关处报案

可能租客朋友们会认为报案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就是去填个表,交点材料,然后就没有下文。笔者也能理解租客朋友们的想法,因为公安机关从收集证据,审查立案到侦破案件,追回赃款也确实是需要较长时间的,尤其对于这种突发性的群体性的案件。但是,为何笔者还是建议各位都去报案,主要是出于几点考虑:

  1. 让公安机关知道这个事情,让真正的“凶手”难以遁形。试想如果都没人去报案,那是不是等于放任包租公司的违法行为,这样他们以后就敢换个马甲故技重施呢。同理,大家都去报案了,公安机关会不会也更加重视呢。此外,一旦最终侦破案件,追回赃款,有报案登记了的,还能去申请退赔。
  2. 提前报备,也可以预防一些房东采取不正当的“强行收房”行为。我们不能排除一些房东为了收回房屋采取一些过激的不正当是手段,例如更换门锁,擅自进入房屋,停水停电等。虽然这些不正当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但难免有一些房东会贸然行事。一旦发生这样的事,在公安机关报案登记过,也更有利于自己维权。

二、与房东友好协商

笔者知道这并不容易。能主动让租客不再额外支付租金并继续居住到合同期满的,寥寥无几,更多的房东则是期望租客能与其共同分担损失,也有甚者要求租客立即搬出。不管你的房东属于哪种,笔者都建议先和房东友好协商,避免将矛盾升级。为此,笔者提供几种方案供租客朋友们协商参考:

  1. 按一定比例分担损失。实际处理当中,可能房东会更愿意提出来,因为对于房东来说损失主要是房屋空置一年,能有部分收益他们也还是愿意的(部分以租养贷的房东可能会较难协商)。因此,这种方案大部分房东会较容易接受,具体的比例是55、46还是37、28,根据双方的情况而定(已使用时间、剩余租期、租金、支付能力等等)。
  2. 补偿租金差额部分。因为包租公司的模式是“高收低出,长收短付”(具体的笔者不做过多解释),因此,租客租到的房屋租金一般都是比房东与包租公司之间的租金低的。可以和房东协商,将租金的差额部分补给房东,一般这个差额也不会太大。因此,也可以考虑作为一种协商方案。
  3. 重新与房东签一份租赁合同,租期自现在的合同期满起算(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这种方案是让房东通过长期的收益来弥补其短期的损失。具体的操作方式:现在直接与房东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生效日期为包租的租期届满(也就是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自现在的合同期满起算,而房东现在合同的损失,则由其自行承担)。因为对于房东来说,他的房屋是用来出租的,即使他现在将房屋收回去,也并不一定能立即租出去,他还要增加很多的麻烦(如带人看房、找中介公司挂房、与新的租客签订合同等)。而对于租客来说,既能免于分担房东的损失,也能不必再重新找房。对于短期内仍需要租房的租客,不妨可以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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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法裁判

如果协商不能,租客也不用立即搬出去,或者额外支付房租,可以告知房东交由司法裁判。虽然打官司要具体区分包租公司的行为是受托代为出租还是转租,但不管是哪一种,都不可能将房东的风险全部转嫁给租客承担。

委托代理房东与包租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出具授权,委托包租公司代为签订租赁合同(以包租公司自己的名义或者房东的名义)、代为收取房租等(房东无权收回房屋,且租客无须额外支付房租)。

转租关系:房东与包租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房屋出租给包租公司,包租公司转租给租客(租客或许会需要给予房东一定补偿)

因为对于广大的租客来说,都是实打实的支付了合同期限内的房租与押金的,已经完全适当的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如果让租客承担全部的风险,则会变相的鼓励房东将房屋交给包租公司,既不用管房子,又能拿高租金,还有司法工具帮忙驱赶租客,这显然不符合法律的目的。因此,广大的租客们,如果确实不能与房东友好协商,选择司法裁判也是一个不错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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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果房东“强行收房”,如何应对?

  1. 首先,我们要知道,不管房东有没有权利收回房屋, 都是不能“强行收房”的。比如:擅自开门进入、更换房屋门锁、将租客的东西扔出门外、停水停电等等。即使房东有权收回房屋,那也要通过法院诉讼,由法院来判决腾退。
  2. 其次,若真发生了一些不理性的房东强行收房,租客也切不可破门而入,与房东大打出手等,而应尽可能避免将矛盾升级,及时的报警,由警方来处理,因为房东一旦真的采取了过激行为,则就不再是民事纠纷了,而演变成了治安、刑事案件
  3. 最后,保存好因房东强行收房期间在外住宿的票据,这些损失都是可以要求房东来承担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3款:“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以上便是笔者给广大租客的一些参考建议,希望能对租客朋友们有一定帮助。2020年确实不易,疫情席卷全球,洪灾此消彼长,各行各业惨淡经营,希望大家能多一份理解,共同度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