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罪量刑标准 (民法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新规定)

近年来,拖欠工资这个问题给广大打工群体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尤其是到了年底,辛辛苦苦地干了一年,本打算领上工资回家过年,家里的老人孩子可是都等着这笔钱用,可是老板就是拖着不给。遇到这种情况,打工者显得很无助,又不知如何是好!甚至不惜采取用极端的方式来讨回工资。

9月初,江西乐安县有11个工人因工资没有完全结清,与承包商协商无果,坐在七层的楼顶上,以跳楼的方式引起社会关注,讨要工资。后被定性为“极端*薪讨**行为”,造成现场大量人群停驻围观且周边交通拥堵,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其中一人拘留,其余人员警告处理。

恶意拖欠工资被抓后司法处理流程,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而在8月,锡林浩特市也有12人爬上高架进行“极端方式*薪讨**”,最后也被处以极端方式扰乱生产秩序被拘留。

这些打工者为什么会冒着生命危险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方面,这些打工者自身文化水平不高,对法律了解也很少,律师费用也很高,维权过程又很漫长,而他们工程结束后就要去下一个工地,所以他们认为打官司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另一方面,虽然极端维权有被挽留的风险,但是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引起社会的关注,很快拿到工资,所以他们也乐于采取后一方式。

其实,现在很多地方法院已经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福建省 沙县人民法院就通过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为工人讨回了工资。 陈某雇佣张某骞等四人砍伐自家承包的毛竹并约定相关费用。工期结束后,经结算陈某应支付四人劳务报酬合计两万余元。后张某骞等四人多次向陈某索要劳动报酬,陈某却以种种理由未支付所欠劳动报酬。无奈,张某骞等四人向沙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沙县法院审查后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并为其讨回了工资。

另外,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恶意欠薪犯罪设置了相对比较低的入罪门槛。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的,或者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满足前面的条件,同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文/高印滨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