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公告
为鼓励和帮助残疾人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平等参与社会、拓宽就业渠道,根据公安部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兴安盟残疾人驾驶机动车技能培训补贴实施方案》(兴残字〔2021〕47号),决定向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发放培训补贴,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有兴安盟户籍,持有第二、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体条件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身体条件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驾驶员培训,取得C1、C2或C5《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
二、补贴申报流程
(一)残疾人自行选择驾校完成培训,通过考试取得驾驶证后方可提出补贴申请。
(二)残疾人取得驾驶证后持身份证、驾驶证和第二代、第三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兴安盟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向户口所在地残联提出费用补贴申请。
(三)所在地残联初审签字、盖章后报送盟残联复审,盟残联复审无误后向残疾人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每人3000元。补贴资金每年6月和12月分两批次集中发放。
三、补助标准
通过驾校培训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给予每人一次性培训补贴资金3000元,报考多种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升级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
四、各地残联咨询申报联系电话
盟残联教就部:8266197
乌兰浩特市残联:8522092
阿尔山市残联:7123016
扎赉特旗残联:6129920
科右前旗残联:8399729
科右中旗残联:4789003
突泉县残联:5130689
本公告由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来源/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