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地名看文化,从文化看中国”,中国地名非常丰富多样,包括省、市、县、乡镇等各级行政区划单位的名称,以及山脉、河流、湖泊、岛屿、草原等自然地理特征的名称。那么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内各地地名来历是怎么样的呢?
黑龙江省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裁撤黑龙江将军,改设黑龙江行省。
黑龙江省简称“黑”。因境内最大河流黑龙江而得名。黑龙江,古称“黑水”,汉代称“弱水”,唐代称“望建河”,辽金之后称“黑龙江”。清初称“萨哈连乌拉”,系满语,“萨哈连”意为“黑”,“乌拉”意为“江”。清代又称“乌江”“乌龙江”。黑龙江词源于汉语,言其水黑色,状似游龙。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1970年4月,撤销大兴安岭特区,设立大兴安岭地区。是省界之间的行政区,且位于大兴安岭山脉,因此得名。兴安岭,又称金阿林,锡伯语,意为白色的山,是极冷的地方。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
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漠河县,设立漠河市。以境内漠河得名。漠河,古称“木河”、“末河”,因河水黑如墨,又称“墨河”。又因河水曲折旋转若石磨之转动,亦称“磨河”。“墨”“磨”同音,渐沿用“漠”。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
1913年,改呼玛设治局为呼玛县。因境内呼玛河得名。呼玛县系以黑龙江上游的一条较大支流呼玛河命名。呼玛又名呼玛尔、库玛尔,系达斡尔语“高山峡谷不见日光的急流”之意。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
1981年5月,设置塔河县。因县政府驻地塔河镇而得名。塔河系塔哈河的简称。塔哈,蒙古语意为“马铁掌”,达斡尔族意为“嘎拉(河蚌)”鄂伦春语意为“河流环绕”。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
1970年成立,因鄂伦春语音译命名。鄂伦春语,意为有樟子松的地方。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
1981年命名。意地处呼玛河中游。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
1965年3月,开发建设时命名。原名西里尼。鄂伦春语,为死地之意。据谐音改为新林。意为建设一个新型林区。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
1964年成立时命名。为苍松翠岭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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