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3]31号)的相关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拓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新空间,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绿地生态空间新需求,吉林市全力开展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
日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开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实施方案》,梳理出7处地形平整、服务设施相对完善和便捷的空闲地、可供游憩活动的草坪和林下空间(具体位置如下表),供市民游客开展各项亲近自然的活动。

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时间为4月10日至10月9日,在此期间市民群众可在开放绿地内进行运动健身、休闲游憩等户外活动。为避免植被被过度踩踏而影响正常生长,绿地实行养护轮换机制,在草坪播种及养护期间,共享绿地会暂停开放。为确保安全,开放共享区域内禁止开展任何明火行为,高压线下严禁放风筝,如遇大风、冰雹、暴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共享绿地会暂停开放。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根据开放共享需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配套服务设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升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