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牵动潍坊人民的2018-BS09号地块一锤定音,被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摘得!至此,中国金茂正式进驻潍坊。

中国金茂在全国多个城市开发的商品住宅项目,均以“金茂府”为名,是以高端项目为主要亮点出现在各个城市,金茂的名字成为其的名片。而今金茂算是正式进驻潍坊,发现竟然被紫了,潍坊竟然有金茂府,对的就是有~“弘润金茂府”和“滨海弘润金茂府,由潍坊弘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是潍坊弘润石化下属企业建设的。怎么能这样子呢!那就正名吧

于是有了一个自我炒作的卖点,想学类似于王老吉与多加宝的相杀片段,类似其它同类饮料的套路一样~~金茂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涉嫌侵权的潍坊弘润置业有限公司、潍坊弘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精彩片段开始~~潍坊弘润置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地产项目“弘润金茂府”上,突出使用了“金茂府”字样,将“金茂府”作为该项目简称,并在售楼处、小区入口、宣传材料等多处突出使用“金茂府”文字,并通过“弘润金茂府”微信公众号、怡生乐居公司网站等地产网站对其侵权行为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其行为足以导致混淆,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于是大片开始~~金茂投资公司提出如下诉讼请求:
1.弘润置业公司、弘润物业公司立即停止在其开发和管理的地产项目名称中使用“金茂”及“金茂府”文字,并清除相关地产项目实地和各类宣传中使用的“金茂”及“金茂府”文字;
2.怡生乐居公司立即停止对弘润置业公司、弘润物业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宣传,并清除其网站上与弘润置业公司、弘润物业公司侵权行为相关的全部网页内容;
3.弘润置业公司、弘润物业公司立即停止在“弘润金茂府”微信公众号、房天下网、安居客网站上对其侵权行为进行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名称中除去“金茂府”文字,并清除前述微信公众号及网站中与其侵权行为相关的全部内容;
4.弘润置业公司、弘润物业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制止侵权行为合理开支121241元(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12万元,公证费1241元);
5.弘润置业公司、弘润物业公司在怡生乐居公司网站、房天下网、安居客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澄清相关地产项目与金茂投资公司无关,金茂投资公司未许可其使用“金茂”商标和“金茂府”名称。
2018年10月,该案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弘润置业公司、弘润物业公司存在侵权行为。随后,潍坊各房地产网站上“弘润金茂府”的页面纷纷下架,“滨海弘润金茂府”则改名为“滨海弘润府”,其公众号也已停用。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还有个细节值得关注。
在提交答辩状期间,被告弘润置业公司、弘润物业公司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不符合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关于管辖的有关规定,应当将本案移送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你早不起诉晚不起诉,偏偏来潍坊后才开始而且是即将来潍坊后才起诉,起诉完后再到潍坊拿地,是不是有啥内定的信息。!
但经法院审查认为,本案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属于侵权纠纷范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本案中,怡生乐居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属本院辖区,故本院依法对本案有管辖权。据此,弘润置业公司、弘润物业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支持。并驳回被告潍坊弘润置业有限公司、被告潍坊弘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这还不算,在案件一审判决之后,潍坊弘润置业有限公司和山东弘润置业有限公司先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案件管辖权为由提起上诉,但最终都被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直到2019年1月,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为终审裁定。
不管胜诉还是那啥,潍坊有一个知名企业的进驻,又为潍坊房事注入一剂强心针,金茂315万的底价成交,在潍坊相对较偏的楼面地价1800多的位置的价格的,还是有一定的期待。看看潍坊能有多少三国杀的房企混战,但房价是不会再期待中下降的,能买还是早买为好,只是个人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