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缴费视同年限最新规定 (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如何认定)

“唐山+”客户端消息 近日,“唐山+”客户端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问题。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生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网友通过“问政唐山”平台咨询的问题:

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如何理解?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金生通过“问政唐山”平台作出回复:

按照唐政发〔2017〕25号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我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后实际参保缴费的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含省、市政府批准的实际封闭运行企业和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记录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我市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正常缴费参保人员,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满足我市规定的年限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编辑:穆俊丽

来源:唐山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