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中介是不是正规的 (网贷信息中介公司)

关于网贷行业“信息中介”定位你真的了解吗?

近些年来,关于P2P网贷平台的“角色定位”一直都处于一个模糊的概念,对于这一情况在2016年8月24日中国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更好的分辨出P2P网贷平台的“界线”,在其中第二章备案管理中第六条就明确的规定了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P2P网贷平台所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明确“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

而至今为止,我们不仅仅发现很多上市的知名P2P网贷平台所隶属的公司经营范围内没有“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而且在相关的行政部门审批文件中也没有找到关于这些P2P网贷平台的相关审批文件,如果按照《办法》中第六条规定,那么现在这些知名的上市P2P网贷平台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其次,一直以来,监管都在强调网贷平台的定位,而这些P2P平台是信息中介,也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以“网络借贷中介服务”自居,但是他们却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去执行,从这一来看来,这些P2P网贷平台自称的“网络借贷中介服务”或“在线撮合借贷”服务商纯属是一个“套路”。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这些P2P网贷平台日常主要经营的业务主要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而在没有锁隶属公司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情况下“违规”从事此业务,也就是说存在非法经营的行为,因为他们实际经营的业务与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业务不符。

其实,在P2P网贷平台的实际经营业务中,借款人在这些P2P网贷平台申请借款时,这些P2P网贷平台收取了管理费、保险费、服务费、审核费等多项收费项目,而这些项目的产生的费用从理论上应该被算为“增值服务”,在日常他们经营的活动中,他们一般都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但是如果不提供“增信服务”的话,那么他们收取的这些高额的费用该如何计算。

具体来说,P2P模式是:有借款需求的人找到P2P网贷平台,而P2P网贷平台经过审核申请人的资质而由筛选后把优质借款人的信息提供给投资人,撮合两端的借贷。

而在很多P2P网贷平台在经营这种P2P模式的过程中还提供了担保、月管理、月保险等费用,如果没有这些费用的话,他们只收取了合法的中介费用的话,那么或许是没有“增信服务”,但是一旦有了这些费用的话,那么P2P网贷平台本身就和借款人之间形成了一个形式合同。

所以,我们不赞成一些媒体说的P2P网贷平台没有“增信业务”,反而我们觉得他们在逃避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