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鸡不如公鸡?
近期,国务院发布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对私募基金的募集、销售、信息披露以及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服务机构的权责等多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引发了市场和媒体的高度关注,财经媒体普遍评论新管理条例是史上最严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在我看来,没有规范而严格的监管,中国的私募基金行业无法享受“国民待遇”。毕竟,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虽然步入快速成长阶段,蓬勃发展却又乱象丛生,监管政策的适时出台对治理行业乱象,推动私募基金行业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并将对“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军民融合”等国家战略形成强有力的支撑。
1. 中美私募的成长背景存在差异
首先值得受英美金融影响颇深的中国学界和业界注意的,是我国私募基金与美国相比有着截然不同的发展历程,公募基金并不等同于国有基金管理公司,中国私募行业独特的成长背景造成了现阶段该行业发展的现状及问题。美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始于20世纪中期,当时为了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美国国会于1958年制定了《中小企业投资法》,允许小企业投资公司以低于市场水平的利率向政府*款贷**,从国家层面支持了创业企业的发展,这一举措促进了私募行业在这一时期的兴起。美国公募基金的历史尽管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但其却真正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大牛市,而且其产生也并非源于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而是二级市场欣欣向荣对资金产生的自然吸力。可以看出,无论美国的私募基金还是公募基金行业,其都是在市场经济的潮起潮落中自发形成的,带有强烈的自由主义色彩和市场导向性。
与美国不同,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先于私募基金行业兴起,且带有鲜明的国家意志和浓厚的行政色彩。从1991年成立的第一只投资基金“珠基金”到2016年,我国境内已成立108家基金管理公司,绝大部分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国有企业。公募基金的出现一方面满足了居民财富保值增值的需求,但更多地是为了支持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发展,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供给。在这样的背景下,同拥有国家政策层面扶持的公募基金相比,我国私募基金从出生起就被打上了“非国有”的烙印,这是由我国金融发展的二元结构所决定的,因而私募基金在发展历程中必然面临诸多障碍,这也是本次私募基金监管政策出台所要解决的问题。
2. 公募基金发展的了先天性瓶颈
中外基金行业差异化的成长环境,限制了中国公募基金行业职能的充分发挥。近几年,尽管我国公募基金数量和管理的资产规模保持连年增长,但依然无法掩盖整个行业当前面临的系统性困境:
一方面,公募基金较低的投资门槛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属性吸引了广大个人投资者。数据显示,2015年末,我国公募基金投资者结构中个人投资者的户数占比高达99.96%。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公募基金都具有国资背景,国有股东在实际决策中享有较大话语权,广大个人投资者——“基民”的利益诉求无法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得到充分体现。治理层面存在的问题使得公司缺乏针对管理层、基金经理和其他员工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而过于追求短期业绩的增长,造成公司在投资策略上创新性不足,在产品设计上同质化严重。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公募基金的收入来源仍以管理费为主,这使得公募基金具有较强的做大管理规模的冲动,进而造成多数公募将其经营重心放在了渠道和规模扩张上,而对投研队伍的建设重视不足——即使基金面临严重亏损,其庞大的管理规模仍能带来可观的收入。例如,2016年,108家公募基金共亏损1754亿元,但收取的管理费却高达500亿元。这种经营模式上的弊端弱化了公募基金的财富管理职能,其主动管理能力逐渐退化,对高净值客户的吸引力也随之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同美国、欧洲同行一样,我国公募基金也面临着严重的人才流失问题,仅2017年前7个月,就有58家公募机构共102位基金经理离职。
3. 中国私募基金行业成长的烦恼
管理体制僵化、核心人才流失、主动管理能力下降等公募基金行业面临的问题,促使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不断壮大的高净值人群将私人财富管理的旺盛需求转向了私募基金,这一群体往往拥有更前沿的理财观念和差异化的投资需求,这助推了私募基金行业的快速成长。截至2017年7月末,我国登记在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超2万家,管理的基金规模9.95万亿。
但是,私募基金也存在着高投资门槛等问题,对广大个人投资者而言并非“触手可及”,个别明星私募基金经理的最小投资金额甚至达到了5000万元人民币。很多片面追求高收益的投资者,得不到明星基金经理的服务,而在缺乏识别能力、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被部分违规运营的“庞氏*局骗**”、如互联网金融平台诱骗,转向投资一些所谓“低风险高收益”产品,而被迫承担平台自融、假标甚至卷款跑路等带来的投资风险,近几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泛亚和e租宝事件就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某种意义上也是个人投资渠道有限造成的。
私募基金行业成长的烦恼,还包括行业内部的洗牌与分化。与“躺着赚钱”的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的发展现状可谓“冰火两重天”:像昆吾九鼎等顶级私募依托创新的经营模式和强大的人才队伍,在私募投资领域风生水起,但在经过多年的粗放式发展之后,大部分私募基金生存环境仍然十分恶劣,绝大部分规模较小、市场影响力有限,自身缺乏专业的投研和销售队伍,更没有卖方机构和财经媒体对其产品的支持和宣传,无论对公司整体还是基金经理个人而言成长空间极其有限,通过正当渠道很难在未来发展上有所突破,部分公司不得不通过内幕消息等不正当手段来赚取高额收益。
4. 期待国务院新政给予私募基金国民待遇
中国金融供给侧机构性改革刚刚起步,国务院《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的目的,不是要管死私募行业,而恰恰是要规范发展它,解决当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为行业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正如前文所述,随着我国基金业的蓬勃发展,市场的力量正在逐渐发挥作用,一方面是公募基金主动管理能力的退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的不足和管理体制的僵化造成大量人才流向私募领域,另一方面是多年来私募基金的野蛮生长导致行业鱼龙混杂、乱象丛生,私募高手被一些权贵资本所圈养,行业监管的缺失很容易使其成为滋生金融犯罪的温床,对私募进行规范监管是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的。
加强监管应对基金行业一视同仁,对不同股东背景的私募行业健康发展尤为重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现阶段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领域,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之间的藩篱要逐渐淡化,这无疑会拓宽中国混业金融的发展空间。一方面,我国私募基金管理的资产规模与公募已经旗鼓相当,在发挥市场经济资源配置功能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理应像公募基金一样享受“正规军”待遇,证券公司、托管行等中介服务机构也要加强与私募的沟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在产品销售、业务运营的规范性方面给予私募基金必要的支持,卖方机构和财经媒体对于业绩表现优异的私募产品也可以进行合规合理的宣传。另一方面,私募基金并不天然具有“民营属性”,国有资本同样可以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介入私募基金领域,比如具有国资背景的私募深创投凭借投资决策体制上的优化改革,在支持科创企业、扶持优秀创业项目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确立了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总之,我们希望未来私募基金可以享有和公募基金相同的“国民待遇”,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也可以顺利进入私募领域:一是放开公募基金牌照和公募产品发行的准入限制,允许私募基金在注册资本、管理规模、业绩表现达到一定标准之后获得公募基金牌照,发行公募产品;二是加强对公募的规范和引导,对于经营不善的公募基金则需要从行业中果断清退,维持行业正常的“新陈代谢”,同时鼓励有实力有特色的公募基金进入私募领域,增强行业发展的活力。从长远来讲,新政的推出就是要运用市场化手段让缺乏差异化竞争能力,不能发现价值、创造价值的私募机构被市场所淘汰,培育机构强大的主动投资能力。对私募行业的严监管可以营造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培育私募基金的主动投资能力,深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有助于将私募基金10万亿级的投资能力引入“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军民融合”等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