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共中**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397名同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其中,喀喇沁旗河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刘叶阳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敖汉旗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刘叶阳,男,1988年出生,蒙古族,*共中***党**员,现任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河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马鞍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曾获国家最美公务员称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第十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荣获首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在创新创优中积极作为,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全国文明单位”等国家级荣誉。工作中,他们能动履职,依法办案,在坚持做好诉讼监督工作的同时,全力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高度负责的职业责任感诠释了基层人民检察院的使命与担当。
全媒体记者:周璇
新媒体编辑:毕永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