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03月31日,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相关当事人包括,时任美尚生态财务经理、财务总监钱仁勇;时任美尚生态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运娣;时任美尚生态监事季斌;时任美尚生态副总经理周芳蓉;时任美尚生态副总经理惠峰;时任美尚生态子公司重庆金点园林有限公司董事长龙俊;时任金点园林董事、总经理石成华;时任金点园林财务负责人江仁利,共八人。
此前,证监会已对当事人美尚生态、王某燕以及徐某作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50 号)行政处罚及(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21号)市场禁入决定:对美尚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330 万元罚款;对王某燕给予警告,处以1,51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徐某给予警告,并处以53万元罚款。
据查明的违法事实披露,美尚生态2012年虚增净利润 1,171.27万元(虚增净利润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16.56%,下同);2013年虚增净利润 1,652.33 万元(16.31%);2014年虚增净利润 767.15 万元(7.12%);2015年虚增净利润6,672.74万元(60.52%);2016年虚增净利润6,401.11万元(30.64%);2017年虚增净利润 7,835.24万元(27.58%);2018年虚增净利润 14,827.80万元(38.34%);2019年虚增净利润 5,843.56万元(27.20%);2020年上半年虚增净利润533.70万元(13.85%),导致相关招股说明书(2015年《招股说明书》报告期为2012年至2014 年及2015年1-6月)、定期报告、发行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钱仁勇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吴运娣、季斌、周芳蓉、惠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3万元罚款;对龙俊、石成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江仁利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美尚生态成立于2001年,2015年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募得资金4.959亿。主营业务涵盖生态修复、生态文旅、生态产品三大领域。
美尚生态《2023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2024年04月12日,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营业收入预计为10,900.00万元–14,000.00万元;净利润预计亏损62,000.00万元–-44,0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48,000.00万元–-34,000.0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3,292.43万元,净利润-68,698.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3,582.01万元。
美尚生态2023年三季度报告显示,第一大股东为原董事长王迎燕,持有177,893,780股,持股比例为26.38%,王迎燕女士在2022年7月换届选举中卸任公司董事长一职;第二大股东为无锡文旅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26,495,726股,持股比例为3.93%,无锡文旅一期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17年成立,合伙人中包括无锡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文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绿化建设有限公司三家国有控股单位,持股比例分别为65.5738%、16.3934% 、16.3934%。
截至2024年03月29日, 美尚生态报收1.01元/股,全天上涨3.06%,总市值6.81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