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长江航运公安局
上海分局
在侦办一起
电信网络诈骗案时
通过研判被害人涉案银行卡
资金流等信息
追踪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的嫌疑
民警随即立案侦查

仅8小时后
该案告破
涉案资金流水
高达240万余元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被劝投案自首
案件经过
“我是一时财迷心窍
心存侥幸
还以为警察
不一定找得到我!”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在到案后后悔不已

原来
刘某某去年刚刚大专毕业
工作还不太稳定
手头十分缺钱
在看见厕所旁
关于“资金周转”的小广告后
便想搞点“*款贷**”周转一下
直到和对方联系上时
才发现
对方其实是收卡的“卡农”

明知对方
是在从事违法犯罪的勾当
但当面对“卡农”承诺的
12000元高额报酬时
刘某某心动了
在侥幸心理的促动下
他将自己的银行卡
非法提供给了对方
在拿到12000元的报酬时
还自以为是地欣喜不已
殊不知自己
已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同日16时
在警方的网上追逃
和依法规劝下
刘某某投案自首
经查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非法出借银行卡
用于转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所得的赃款
造成多名被害人财产损失
在短短一小时内
刘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
共计转账90余次
单向转入资金
高达240余万元!

到案后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对自己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违法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目前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切勿出租、出借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避免沦为他人金融诈骗的“同伙”!同时,警惕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兼职陷阱,避免成为他人进行非法集资、洗钱等非法活动的“帮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