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安阳的赵女士@河南都市爆料 称,去年她在翰林华府购买的房子逾期交房了大半年,今年7月份好不容易等到了交房,赵女士却发起了愁。
赵女士告诉爆料记者,7月1日,开发商通知她去交房,原本满心欢喜,却被开发商告知必须要购买地下室,否则不给房子钥匙!赵女士说,她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买房已经花光了家里的全部积蓄,实在是没有经济能力再去购买一个地下室,并且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并没有说必须要购买地下室。此外,赵女士还说,开发商称地下室有10平方,而据她所知公摊面积高达50%,实际上地下室的使用面积只有5平方左右。而且,前两天下了一场大雨,小区整个地下室都被淹了,因此赵女士认为地下室存在质量问题。最气愤的是,业主还不能自己选择地下室,而是要按照开发商的安排进行购买。

地下室实际使用面积

地下室被淹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到了翰林华府的刘经理,刘经理坚称他们没有“*绑捆**销售”,并称业主在购房时,销售员都会让业主自行选择是否需要购买地下室以及购买多大面积的地下室。刘经理说,虽然这一点并没有在购房合同中体现,但是关于业主对地下室的需求,他们有一个专门的表格,上面记录了为业主分配的地下室编号。然而,这份表格是翰林华府公司内部文件,并未向业主公开。同时,刘经理还说,如果业主真的存在经济困难情况,无法负担起地下室的费用,他们可以与业主协商,先付一部分款,剩下的钱可以等业主宽裕了再付。不过,对于那些“耍无赖”、“本来选择要购买地下室现在却反悔了”的业主,他们绝不退让。当记者问到如何判定业主是否经济困难时,刘经理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此外,针对地下室漏水的情况,刘经理说会向公司上报,核实清楚之后给业主反馈。

有争议的合同条款
河南豫尊律师事务所丁桂芳律师称:业主是否需要购买地下室,应该遵循购房协议或合同的相关约定,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绑捆**销售的。对于*绑捆**销售的行为,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公平自愿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销售者不得搭售或者添加任何任何不合理的附加条件的相关规定。涉案翰林华府开发商内黄县问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事前未对该款项提前告知,并且业主对地下室或者地下车位是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自主自愿选择消费,即业主有自主选择购买权。因此,开发商的该规定系霸王条款。安阳翰林华府如已满足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即证明其具备交房条件,购买地下室或者车位等条件并不包含在交房条件内。如果业主均遇此类问题,可以联合起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或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针对此事后续发展,@河南都市爆料 会持续关注。
有大事,看都市报道;有难事,找都市爆料。关注“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爆料”,一起解决法律咨询和12个领域的市场消费投诉:食品安全、家装房产、汽车旅游、银行保险、物业家政、物流通信、电商网购、医美保健、育儿养老、教辅培训、婚恋嫁娶、酒店商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