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启明学校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新发改字【2021】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启明学校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2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451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需满足人防设计要求)。按相关规定要求,规划设计54个班,容纳学生约2500人,其中小学36个班级,容纳学生约1600人,初级中学18个班,容纳学生约900人;
2.3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初步勘察报告、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交底、针对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及实施期间的配合、后续服务等;
2.4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
2.5勘察设计周期:中标后 25 日内提供成果文件,服务周期为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竣工验收合格至本工程结算结束;
2.6质量标准:合格,严格执行符合国家现行行业的相应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7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2751万元;
2.8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8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能力。
3.2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建筑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至2021年01月底连续半年的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