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网讯 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苍南龙港“奔驰女车主地下车库被劫”一案。
两个劫匪均系重庆人,本不认识,却在坐牢时成了狱友,出狱后两人勾结外出“干一票”。于去年4月底,两人不远千里来到龙港,在德雅花园小区地下车库,劫持一个奔驰车女车主,将其信用卡内27万多元用于购买黄金首饰并套现得到11万余元……最终,两人落入法网。
记者 张银燕 王人望 通讯员 温萱
他们因坐牢相识
出狱后相约“搞点钱”
今年30岁的赵某和42岁的朱某都是重庆人。
赵某的父亲、叔叔以及他自己都坐过牢,他们是在牢中与朱某相识的。
2003年,赵某因抢夺罪被判拘役4个月,后又因抢劫罪于2004年4月4日被判有期徒刑6年。
从监狱里出来后,赵某安分了几年,还成了家。然而在去年,他因为赌博欠下十几万元,便想着去哪儿“搞点钱”。
朱某则是因盗窃罪于1991年被判有期徒刑5年半,因盗窃罪于2001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去年8月减刑释放。
出狱后,朱某也安分了几个月,他去了一家厂里打工,月收入4000元左右。不过,对于年过40岁仍未成家的他来说,这么点工资,还不够“老婆本”。
今年4月份,赵某和朱某取得联系,两人一合计,准备来龙港干一票。
法庭上,赵某交代,之所以选择龙港,是因为他早年曾在这当过几年厨师。
车库劫持奔驰女车主
不识名牌丢掉欧米茄
4月26日,赵某和朱某带着折叠刀、手套等作案工具,坐长途客车从重庆到了龙港。他们不敢住旅馆,而是住在赵某的一个朋友家。刚开始,他们先玩了几天,后来见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便决定去抢点钱回老家。
于是,他们借了一辆摩托车,在龙港街上转悠。转悠中,他们发现龙港德雅花园地下车库内停了不少好车,就开始蹲守在车库内,等待“猎物”。
蹲守的第一天,是今年5月1日,他们先相中一个开奥迪的女车主,在发现女车主车上有男性后只好作罢,继续等待目标。
5月2日下午4点50分,他们见一个开奔驰的女车主将车停在过道上,预测车主肯定会再回车上。10分钟后,女车主黄女士果然再次出现在地下车库,朱某迅速上前,将女车主拖至边上的防化值班室内,赵某紧跟其后。
在黑暗的防化值班室内,女车主不停地反抗,他们用事先买好的胶布*绑捆**她的手脚,之后再用扼颈、殴打的方式,劫取女车主的信用卡一张,再逼迫她说出银行卡密码。
随后,赵某拿走女车主的700元现金,一只欧米茄手表和一枚钻戒。之后,赵某以为手表和钻戒是假货,将这两样东西丢弃了。
刷卡27万元买黄金
套现11万后开始“黑吃黑”
获得信用卡密码后,赵某带着信用卡离开,朱某留在防化值班室控制女车主。
手拿着信用卡,赵某先到附近的一家银行,核对信用卡密码后,便先后在龙港镇的大福珠宝店、卓尔珠宝店等7家金店内,刷卡10次消费27万多元,购得6条金项链、6个金挂坠和3条金手链。
得手后,赵某启程返回,并通知朱某离开。这时,女车主才扯掉胶带,跑出防化值班室报警。
逃跑途中,赵某和朱某为躲避警方,多次更换衣服、变换路线。5月3日,他们在市区上了大巴,各自逃回重庆老家。
公诉机关指控,5月4日,赵某在重庆将黄金销赃,得款11.16万元,加上之前抢来的700元,他们俩得手11.23万元。然而他却只给了朱某500元。
在法庭上,朱某说他从始至终并不知道赵某刷卡套现成功,他一直以为他们只抢到了700元现金。
对此,公诉人忍不住质问赵某:“你也够黑的,还黑吃黑啊!”
曾一起在重庆盗窃
偷走一超市140条香烟
5月8日和5月9日,朱某和赵某先后落网。
警方追查得知,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作案。
今年4月4日晚上11点,赵某和朱某经预谋,由朱某携带编织袋等,采取爬管道、爬窗等方法进入重庆一家超市内盗窃,赵某则在外接应。在超市内,他们窃取中南海、云烟、黄鹤楼等45个品牌的140余条香烟(价值2.966万元)。
这些香烟,最终被他们销赃,得到6000元后两人平分。
昨天的法庭上,对于犯罪事实,赵某和朱某供认不讳。两人唯一出现的分歧是,赵某称是朱某提议来龙港抢劫的,抢劫的工具也是朱某准备的;朱某则称是赵某带他来的,手套、帽子等作案工具也是赵某带的。
法院经审理后,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赵某无期徒刑,以盗窃罪判处其1年8个月,决定执行无期徒刑;以抢劫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4年,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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