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8年我校招生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2018年清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2018年清丰县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8年初中一年级招生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1、2018年县城区居民直系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
2、2018年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1、招收黄庄村、李家庄村、侯窑村村民直系子女;
2、招收幸福大道以东、人和大道以西、朝阳路以南、安康路以北城区居民子女;
3、招收纸房乡、六塔乡、瓦屋头镇、双庙乡、柳格镇、马庄桥镇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只招收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中户籍属于上述乡镇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4、县产业集聚区外省市经商务工随迁子女。
三、时间安排
8月13-15日 进行预报名;
8月16-17日 学校对学生报名资格进行实地调查;
8月18日 学校上报预录名单;
8月19日 教育局审核资格;
8月20日 按照县教育局审核名单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取;
8月21日 编班考试。
五、预报名证件 招生范围内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件到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县城区村民直系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户口簿、产权登记证(包括房产证、不动产证、宅基证,下同)、小学六年级学籍表、2018年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备两个档案袋,一个装入报名所需原件,另一个装入复印件,档案袋上填写家长姓名、家长联系电话、学生姓名、证件名称及数量)、两张彩色一寸照片。
2、县城区居民直系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在县城区有房并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提供户口簿、产权登记证(有房未取得不动产证者,可提供购房合同和交款票据,同时提供水、电、气等实际居住证明)、小学六年级学籍表、2018年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备两个档案袋,一个装入报名所需原件,另一个装入复印件,档案袋上填写家长姓名、家长联系电话、学生姓名、证件名称及数量)、两张彩色一寸照片。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提供证件:户口簿、父母一方的营业执照或用工单位正规劳动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截止2018年6月30日满一年登记备案证明,同时提供水、电、气等实际居住证明)、小学六年级学籍表、2018年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同意借读证明(自备两个档案袋,一个装入报名所需原件,另一个装入复印件,档案袋上填写家长姓名、家长联系电话、学生姓名、证件名称及数量)、两张彩色一寸照片。
4、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等其他特殊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执行,县产业集聚区外省市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由县教育局按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统筹安排。按照政策要求及划片范围应在我校就读的8月13日-8月15日不报名者,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片区内入学机会。
六、录取新生 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统一招生方式进行招生,按照县教育局审核名单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录取。
七、有关说明
1、依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我校不招收五年制小学毕业生。
2、报名时须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备齐后分别装入档案袋交学校,所有报名证件(原件)于编班考试当天领取。
3、学校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有关证件进行核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将列入城区学校招生诚信黑名单,并清退学生,造成无法入学的后果自负。
4、招生工作的解释权归清丰县第二初级中学。
5、学校地址:清丰县文化路与晓月路交叉口。
清丰县第二初级中学 2018年8月10日
来源:清丰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