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七田阳光总部和各地加盟中心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今日启动“七田阳光品牌保护行动月”。
在此期间将严厉打击冒用品牌开设门店、市场宣传;擅自印制、买卖、盗版品牌及子品牌教学产品行为;严厉打击冒用七田阳光总部人员名义进行各类测评、培训活动等侵权违法行为。
同时将根据最新政策法规进行宣教工作,使得各中心市场宣传工作合规、合法,符合集团统一的品牌规范。




品牌保护行动月目标
1、维护“七田阳光”品牌形象、维护公司总部以及全体中心的合法权益。
2、提升全体中心“七田阳光”品牌保护意识及法律意识。
3、规范“七田阳光”品牌及所属产品的品牌使用规范。
4、打击曝光任何有损于"七田阳光”品牌形象的违规、侵权行为。
严厉打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侵权行为
01 违规开店行为:
①未经七田阳光总部授权,擅自开设“七田阳光”中心和店面;
②加盟中心未经七田阳光总部授权,违规开设“七田阳光”中心和店面;
02 侵犯“七田阳光”知识产权行为:
①私自盗版使用、违规复印并售卖“七田阳光”正版教材、课件及产品;
②非加盟中心或终止品牌合作的中心、机构,擅自使用“七田阳光”任何品牌资料(含宣传资料、教材、课程等);
03 冒用“七田阳光”品牌或人员虚假宣传的行为:
①未经“七田阳光”北京总部授权私自使用“七田阳光”品牌进行虚假宣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总部利益严重损害(含其他第三方机构及个人);
②冒充总部专家或工作人员、冒充总部战略合作机构,开展各类测评、营销活动、培训的个人和第三方机构;
③严禁以“七田阳光”的名义,盗用其他社会机构、组织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④凭空捏造事实,故意抹黑“七田阳光”品牌形象(含个人自媒体、新闻媒体等)。
04 违反广告法和政策、法规要求的宣传行为:
①严禁使用广告法禁止的与“最”有关、与“一”有关、与“级/极”有关、与“首/家/国”有关的等极限词汇进行夸大宣传。
②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严禁以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噱头进行市场宣传,严禁开展并以社会性竞赛名义进行宣传、招生等。
③各“七田阳光”加盟中心,市场宣传须严格遵守“七田阳光品牌使用管理规范”,维护良好的品牌形象,保证全国品牌视觉形象与宣传口径的规范化。
行动措施:动真较真,全面严查整改
1、自查自纠
全体“七田阳光”加盟中心需在10月20日前,完成中心自查是否有违规行为,并在全平台(网站、抖音、公众号、大众点评、新闻媒体、快手、百度等渠道)删除、下架任何不实宣传信息。
2、总部严查
公司总部将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取证,并将于10月21日开启与存在违规行为的中心的约谈工作。
3、约谈责改
对于沟通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中心,将由“七田阳光”北京总部商务部、总部高层进行约谈,责令其改正。
4、举报有奖
公司总部开通线上、公众号及电话线索举报渠道,对违规侵权行为举报,举报线索经核实后,总部将视情况给予奖励,各中心可以通过400电话、经理人群和区域运营督导三种形式进行举报。
5、官网公示
公司品牌部将通过官网、抖音、公众号等平台公示本次“品牌保护行动月”的活动进程,所有合法中心,公司总部将重新给予防伪授权,公司总部将在全平台公示。
6、立案起诉
对于屡劝不改,不予配合的侵权个人、中心及第三方机构,“七田阳光”北京总部将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立案起诉。
7、摘牌处理
11月30日前将摘牌严重损害“七田阳光”品牌形象、侵害品牌利益的中心。
七田阳光教育方案、教育产品和内部资料,是21年来实践经验的宝贵成果,不容任何机构与个人非法盗用、复印;有效维护品牌可以提升品牌的形象,增加品牌价值。希望全国中心经理人、教师与总部一起维护教育内容的知识版权,规范中心市场宣传,树立良好市场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