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岁末年初,各位财务们是不是开始准备为公司小伙伴们计算应代扣代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了呢?先别急!这里有一个温馨提醒请收好——


温馨提醒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扣缴单位应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时进行代扣代缴申报。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纳税,也可以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 两种方式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结果可能不一致 。那么,全年一次性奖金具体的计税方法大家还记得吗?一起再来学习下~

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一条规定: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
1.单独计算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操作流程如下:
0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由扣缴义务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的“综合所得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模块单独填写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可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
02、办税服务厅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中的所得项目栏次,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