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违法 (我就违法了你去告我啊)

我就违法,你尽管告我!一位傲慢至极的人事主管,一夕之间火爆全网!遇到这样的情况,员工究竟能得到什么?公司又要付出怎样的代价?

我就违法了,我就违法

我就违法了,我就违法

这件事能引起社会如此大的反响,原因何在?简而言之,这个人事主管恰恰是许多老板内心的真实反映。或许你的老板并未夸张到如此地步,也没有过于狂妄的表达,但内心或许早已对你百般*辱侮**。面对违法解雇的行为,公司并非担忧违法的成本,反而公然举起违法解雇的“*器武**”,这暴露我国现行劳动法规的滞后性。我用一个你们能理解的例子来说明:假如现在我们的交通规则改为闯红灯罚款两元但不扣分,你可以想象一下我们的路口会变成什么样子。人们总是追求利益,避免损害,我们不能期望每个人都成为道德高尚、自律极强的圣人。当违法成本对违法者无关痛痒,本质上就是在纵容他们肆意妄为。因此,我的第一个结论是,劳动法中关于违法解雇的规定存在滞后性。员工听了这番话,或许会觉得大快人心,但我们还是要从企业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当员工的工作能力、态度、行为出现违法违规违纪的情况,甚至有些故意制造纠纷的员工,现有的法律是否为企业提供了足够的维权手段?关于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如何合法解雇?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只有三个条款,分别是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因此,从立法角度来看,是否有必要对企业适度放权,同时加大对越权违法解雇的惩罚力度。十五年前的2 n 可能让老板们心有余悸,但十五年后的2 n 或许会成为老板们的战斗*器武**。我们坚信公平正义的存在,正如罗翔老师在《圆圈正义》中所阐述的道理,所谓的正义就像一个圆,而任何工具都无法画出一个完美的圆。但我们仍然坚信,正义这个概念是存在的。让我们一起努力,践行正义,你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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