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财经网 苏佳/文
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立白公司”)的经销商将其告上法院,请求赔偿近180万元,是怎么一回事?

涉及旧货处理、预付货款等多款项 还牵涉私人情感
据裁判文书显示,2015年7月8日,原告张海霞与立白公司签订了《产品买卖及销售许可协议》,成为在山西省部分城市的经销商。
张海霞开始成为立白公司经销商之初,通过立白公司的组织,从其原经销商出承接临期、过期货物760000元货值,承接超市临期货值500000元,共投入了1260000元。由张海霞在处理其中的1000000元原临期、过期货物过程中只收回300000元,即亏损了700000元立白公司山西省办承诺承担其中的500000元,剩余260000元货物尚未处理完毕。
在张海霞从事立白公司商品经销的过程中,为立白公司垫付各类销售费用520000元,立白公司山西省办曾确认承担其中450000元。2018年9月份,立白公司山西省办总经理由田晓亮变更为许云峰,在两人职务交接过程中,在张海霞不在场的情况下,立白公司山西省办将承诺支付给张海霞的销售费用扣减为270000元,并且与之前承诺的500000元过期商品处理费用一样至今未支付给张海霞,双方产生争议。
至2019年4月,因立白公司欠张海霞的费用未支付,导致张海霞资金周转困难,为加大拓展市场的力度,张海霞找立白公司山西省办许云峰总经理协商销售费用的具体额度及欠款的支付,因许云峰拒不承认之前公司承诺的费用承担并及时支付欠款,导致双方发生争吵。
之后许云峰因个人矛盾、恩怨,不顾张海霞资金周转困难及立白公司欠付张海霞款项拒不及时支付等造成张海霞不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的事实,以张海霞市场表现不理想,销售业绩不佳为理由,通过立白公司单方解除与张海霞《产品买卖及销售许可协议》,强制关闭张海霞在立白公司的账户,停止给张海霞发货,造成张海霞巨大损失。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在双方终止合同关系时,双方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完成市场交接,但截止起诉之日,立白公司也没有确定新的销售商与张海霞实行交接。因销售许可的终止,张海霞为配合立白公司生效销售计划而购进的大批商品无法销售,给张海霞造成巨大的库存和资金压力。
由此,张海霞提出多项诉讼请求:1.立白公司退还张海霞预付货款31203.07元;2.立白公司退还张海霞2019年市场保证金20571元;3.立白公司支付张海霞销售费用450000元;4.立白公司支付张海霞旧货处理费500000元;5.立白公司支付张海霞退过期货款260000元;6.立白公司支付合同解约退货款900000元;7立白公司支付2019年7月张海霞垫付市场销售费用29920元;8立白公司将退货从张海霞仓库提出。
最终只退还预付货款和市场保证金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查明,在张海霞与立白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签订《产品买卖及销售许可协议》履行期间,立白公司根据“市场管理保证金收取标准”暂扣张海霞20571元市场保证金。张海霞出现多个月“月实际购货额”未能达到双方约定的“月平均购货目标额”,为此,立白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向张海霞寄出《合同解除通知书》,张海霞于2019年9月9日收到该通知书。立白公司向张海霞寄出《合同解除通知书》之日,立白公司尚存张海霞预付货款31203.07元。
对于预付货款31203.07元和市场保证金20571元,是立白公司作为品牌商在约定的时间内并未授权新经销商与张海霞进行市场交接,怠于履行其协调、协助合同义务,张海霞主张退还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而对于市场销售费用450000元,张海霞提供的聊天记录及录音等证据意思表达并不完整;旧货处理费500000元及2019年7月垫付市场销售费用29920元,并没有证据证明这两笔费用应由立白公司承担,因此,这三笔不被法院认可。
关于张海霞请求立白公司支付退过期货款260000元及合同解约退货款900000元问题。案涉协议中约定在产品保质期内立白公司向张海霞供应的产品,经检验证实质量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的,可按立白公司规定的退换货流程退货或换货。而张海霞并未举证证明其所主张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故张海霞请求立白公司向其支付退过期货款260000元、退货款900000元不被支持。
由于张海霞请求立白公司从其仓库提出退货与双方约定的不符,且立白公司抗辩退货并不符合双方约定的条件,因此也不被法院支持。
最终判决为立白公司于判决生效五日内向张海霞退还预付货款31203.07元和市场保证金20571元。

立白公司董事长陈凯旋怎么想?
陈凯旋,中山大学EMBA研究生,还任广东省总商会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