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一男子销售8万多元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结果…

建设分局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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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一男子销售8万多元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结果…

为深入推进“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实现“六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近日,建设分局经侦专业队破获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事拘留一人。

濮阳一男子销售8万多元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结果…

濮阳一男子销售8万多元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结果…

近日,李某报警称:其从2017年12月份开始多次从市内一漆业门市购买“金鱼”牌油漆,但是油漆使用后出现掉漆脱落等现象,怀疑买到假油漆。接警后,我局侦查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刘某从新乡购进假的“金鱼漆”,然后以略低于市场价卖给李某涛,其中黄面底漆339桶,铁红底漆148桶,价值83402元。侦办民警并从其仓库查获18桶铁红底漆,31桶黄面底漆,经石家庄油漆厂(“金鱼漆”生产厂家)技术人员鉴定,刘某销售的是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假“金鱼漆”。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刘某水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金鱼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刘某水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杜鹏 通讯员:宋铁军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濮阳帮小编有话说:赚钱的方法有很多,往往有人为了获取暴利选择走捷径,通过不法手段实现发财梦,这是非常不可取的。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的人也会被法律所严惩。

信息来自濮阳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