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日,宿迁泗洪的陈先生在淘宝上竞得由泗洪县人民法院拍卖的一处位于泗洪县人民南路东侧凤临阁1幢112室的房产,1月15日顺利拿到房屋产权证。但是最近在办理*款贷**和他项权证时,他却突然发现该房屋竟然在今年的2月18日被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

(图为陈先生提供的图片)
陈先生十分疑惑,就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得到的回复为该房产是由泗洪县人民法院拍卖的,三年前被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现在三年有效期到了进行续封,已委托泗洪县人民法院解封。但陈先生等了几天一直无果,只好求助《政风热线》。

(图为陈先生提供的泗洪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图为陈先生提供的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疫情影响 致双方法院沟通不畅
今年1月明明已办好产权证,2月又为何会被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处的殷处长在得知此事后,立即进行核实,多次主动联系《政风热线》告之进展。她说,陈先生所拍的房子涉及案件是2017年4月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9月,泗洪县人民法院发商请函,商请移交执行。同年10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函同意移送泗洪法院对该房屋进行处置。
在问及为何今年在拍卖后仍出现续封时,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徐伟通过《政风热线》回应称,这是一个特殊时期造成的特殊案件,法院查封房产的目的是为了最终进行的处置变现,查封的期限一般要延续到整个司法程序的完成,如果处置期限到期了,没有续封就意味着丧失处置权,再处置就不合法,也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徐局长说,不动产是三年的查封期限,到期后若仍未处置,则要继续查封。由于疫情期间,法院的正常工作被打乱,双方法院存在沟通联系不畅,信息反馈不对称,为了防止脱封,确保万无一失,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月份进行了续封处理。在接到陈先生反映的问题后,立即通过指挥中心平台请泗洪法院解封,两天后该房产解封。

(图为陈先生发来的微信内容)
近日,陈先生通过微信反馈问题已顺利解决,已向泗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该房产已经解封。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