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肉摊上看的时候,色泽发红、颜*诱色**人的一块肉,买回家却顿时失了颜色;看着新鲜的水果蔬菜,买回家却发现仿佛被去了 “ 美颜 ” 效果 …… 日前,记者了解到,被消费者屡屡诟病的 “ 生鲜灯 ” 将从 12 月 1 日起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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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各商超场所,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一方面引导经营者认识到“生鲜灯”的危害和违法性,并告知经营者禁用“生鲜灯”的相关规定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合法合规的照明设备。


石狮湖滨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蔡文博
”今天主要对这两家超市的照明设备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一家超市已经更换新的设备。另外一家超市还没有更换设备,我们现场对他们进行提醒。“


按照要求,自今年12月份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将不得使用“生鲜灯”。下一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充分利用新办法施行前的过渡期,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逐步摒弃“生鲜灯”这种商品“美颜神器”;在新办法实施后,也将加强监管执法,严格禁止使用“生鲜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石狮湖滨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蔡文博
”如果后期在法律实施完以后,还没有更改的话,可能会将采取给予警告 责令其改正。在此提醒生鲜农产品销售者,在销售过程中,能使用能够改变色泽等感官性状的照明设备,误导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