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江 南( 北京法律人 )来源:庭前独角兽。法律读库转载本文已获得授权。

谢邀,人在法庭,刚判死刑。
这当然是吹牛,因为作为基层法官,我判不了死刑;更是因为,连在知乎上,都没几个人关注这个问题。
刑事法官,是个小众职业。
按照公开数据,全国法官目前有12万余人。北京地区刑事法官占比约为8%,全国范围内即使乐观估计,我们在讨论的,也是一个不足1.5万人的群体。
这是一群和平时代的合法“杀人”者,以“剥夺”为常业;
这是一道常态与变态的边界线,线内是万家灯火,线外是*力暴**、贪欲、矫饰。
对他们的描摹往往停留在法庭上的正义凛然,少有人知道,久久凝望深渊之后,他们要如何阻止深渊的凝望。
“你吃番茄炒蛋么?我不吃”

我刚进法院时,死刑注射执行尚未全面铺开,中院的法官们,难免要监斩几个枪决犯。基于好奇,我问过师兄,监斩是个什么感受。他那时颇为无厘头地以问代答:
“小师妹,你吃番茄炒蛋么?”
不及我回答,又道,“之后几天,我是不吃的。”
直到第二天我才反应过来,我的师兄,大约是讲了个恐怖故事。
但这确实是刑事法官工作中最为特殊的一项:执行死刑。
对于自己宣判死刑的罪犯,法官需要目睹死亡的全过程:宣告决定、验明正身、听取遗言、交付执行。
大喊一声刀下留人的情况并不常见,但还真有(检举揭发他人);人之将死,其言并不总善,挣扎求存的、临行喊冤的、挂念妻女的、说“我会回来找你的”,零零总总不一而足。
这大概是法官生命中真正的高光与至暗时刻:以剥夺同类生命的方式,惩罚世间极致的恶,唤回最后的正义。
按俗例,参与执行死刑人会多有那么几天假,但我完全不羡慕。
后来,我俩都在中年发福路上一骑绝尘。有天晚上吃完烤鱼后,我们坐在雁栖湖边的马路牙子上,又聊起了这个话题,我说我还是庆幸在基层,不用经历这种痛苦。
“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德以报天”,微凉的风隐隐卷起兵戈之气,他看着我的眼睛说,“小师妹你错了,如果办过死刑案件,你就会知道,这不是折磨,有些人该杀。”
好吧,这大概真的会是我法官生涯的遗憾了。在初心与刚勇上,我始终不及师兄,他心底的凛然之气经年不灭,无怪乎老师更喜欢他。
童年著名作家高尔基告诉我们:“给比拿快乐”,可是他没有告诉过我,剥夺与被剥夺,都非常不快乐。
我最常判的重刑是十五年。
宣判的场景总是冰冷而慌乱,念出“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后,哭喊晕厥的家属、法警*铐手**的摩擦声、释然无措的被害人,要用十五年亦不能平复的伤害,与十五年的人生和十五年的家庭离散,离错交织。
只有你不能忘:主持的每一次正义,都是一种剥夺的正义。
众生忧患多

当然不总是那么沉重,也有些案子里,你会觉得,自己大概是挽救了点什么。
刑事法官都知道,世间有三样东西碰不得:*品毒**、赌博和快钱。
大李的故事乏善可陈,和因为*球赌**走上绝路的其他人无甚不同。我记住他是因为那个对他够狠也对自己够狠的岳丈。
他被老丈人送进局子里时,其实已经和妻子离婚了,身上背着500多万的赌债,但两个孩子连着岳父岳母一家六口,还都生活在一起。
闹出事的是大李老婆的嫁妆:一批金饰。走投无路时,大李曾偷偷把金子拿出去当了,老人知道后可惜,赎回来了,告诉大李这批金子就不算是他的了,存回了岳丈自己的老房子。
岳丈某天回去发现金子不见了,知道是女婿偷的,告到警局,很快金子找到了:大李偷走又当了。
岳丈约莫只想训子,坏就坏在这批金子有点多:26万,因为属于入户盗窃,公诉人求刑10年以上。于是少见的情况发生了,被害人在法庭上声泪俱下要求轻判。
我说之所以求刑十年,是因为虽然大李不承认,但你和你女儿都说,钥匙是大李偷偷配的。
老爷子倒是干脆,当庭说自己记错了,钥匙离婚前给过大李,离婚后忘记要回来了;说完还不忘添个细节:有时会让大李自己回老房子溜狗。女儿也跟着确认了。
我说你要想清楚,这样的话,你总有一次说的是假话,我可以追究你的伪证责任。
岳丈无奈地跟我说,法官,老二才10个月大。
因为证据出现变化,检察官当庭撤销了对入户的指控,求刑变成三到十年。
我判了大李3年。
关于判不判缓刑这个事,合议庭讨论了十分钟,最后决定还是不了,除了危害性、主观恶性之类法律理由,还有两个非法律的考虑:其一是戒赌和戒毒类似,总是关起来更好使;其二是法律毕竟不是儿戏,想来教子,板子就总要打下去。
至于是不是伪证,都没有必要追究了。
毕竟三年之外的半生,一家人还要彼此纠缠,岳丈和大李终究要回答那个10个月大的男孩:父亲到底是怎么进去的。
偶然的交通肇事、夜半酒后路边性起的凶徒、少年的争斗、能办事的大人物、看似无患的黑金,在巨大的不确定性风暴和黑天鹅间,众人艰辛地寻找着安全感。看完一遍遍高楼起、宾客散,刑事法官都有点佛系:
毕竟无灾无难的平凡,已经是一种幸运了。
暗面人生

“打工是不可能的”火到成梗。
起因是一个惯偷偶然间接受采访,很是独立特行:“打工是不可能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做生意又不会做,只有偷东西才能维持现在的生活”“在看守所的日子,比家里好多了呢,超喜欢在里面了”。
大家觉得新奇又好笑,但这样的人,我常见。
大约是向光的我们,隐约窥探到一种暗面人生:罪犯的人生。
盗窃案。
被告人是个惯犯,偷了手机就转手了。被害人打电话问我,手机怎么办?我说会判他赔你钱,但是你要有心理准备,如果这个人一直没房没车没卡没钱,法院也没办法。
被害人可爱又迷惑地问我:一个人怎么可能这辈子都没有银行卡呢?
一个人当然可能一辈子没有银行卡,还可能一辈子没有微信、支付宝、甚至一辈子没有姓名。
比如无名氏。
不是他不说,不是查不到,是他真的没有名字。
聋哑人,父母不详,没有身份,以盗窃为生。他不但游荡在世界之外,因为没有身份证号,公安系统也无法录入他的前科。
他的生平,只有一个人知晓:手语翻译。那位常年从事司法翻译的女翻译陪他从中年到白发,在她卷边的笔记本上,无名氏多年的照片排成一排,前科情况排成一列。
他参加庭审坦然又平静地,如同我们参加无甚重要的期末考试。
他好像,只是短暂地从监狱里出来一下。
他真的有过离开那个世界的机会么?
就像被害人困惑地问我一个人怎么可能没有银行卡,偷他东西的人,在法庭上问:
法*能官**把我的学历从小学改成文盲么?这样我在监狱就不用写思想学习报告了。
你是否见过丛林法则,大鱼吃掉小鱼,*子骗**骗了*子骗**,谎言出口成章,态度诚恳真挚,最重要的:
“我错了,我还敢”。
冰冷的正义

“法官最大的正义观,是放弃自己的正义观”。
这句老法官心语,刚当法官的我是不懂的。
我那时很是嫉恶如仇。
有个恋爱诈骗案宣判,我甚至跟被告人说,你的刑期中,有半年是因为你欺骗了被害人的感情和青春。
那个被告人没说什么。几年后,相似的案件,没听到这句话的另一个被告人问我:如果性别互换,法官你还会这么想么?
我不会。在女性对男性骗财骗色的案件中,我没有考虑过“骗色”是被害人的损失。
我性别歧视了么?我物化女性了么?我有价值偏好了么?
正义这个人类最古老的追求,至今没有明确定义。
这是法官真正可敬可悲之处,在孤立无援中,日复一日追问:
我是正确的么?我所相信的事实,是真的事实么?我所选择的正义,是我的正义,还是法律的正义?
当穿上法袍,法官就将道德偏好交给了法律,因为那种先验又自我的正义,是对法律最大的伤害:女法官格外厌恶出轨者,保守的对淫秽视频深恶痛绝,富有的对经济犯罪更加宽容,年少的无法评估老年被骗苦痛……
同为法律共同体,法官的法台何以比检察官、律师高出半尺?
这份尊重,给的不是法官,给的是法官所代行的法律理性,一种因平等而显得冰冷的正义。
多
当刑事法官是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是一种既没那么好,也没那么坏的体验。
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也没有那么黑的心肠。
没有永远正确,也没有总是犯错。
有过挺身而出,也有很多无奈。
如有一点值得称道,那就是法官们所奉行的理性与理性之上的道德。
以道德保持悲悯,以理性克制傲慢,一眼向光,一眼向暗,在无尽孤独中,一直向前。

编 辑 | 刘佩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