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开4米2的卡友都有这样的疑问:2轴车到底能拉多少吨?为什么有的地方按行驶证算,有的是不超过18吨?到底有没有一个统一标准?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理解“超载”和“超限”的区别和法律依据。
“超限”依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公路法》截图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截图
而最新公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就是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制定。该规定明确说明:二轴货车,其 车货 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为超限车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二轴车限载18吨。

请注意,这份规定里说的18吨是指超限运输车辆,而不是超载车辆。
“超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生产(改装)客运车辆、货运车辆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定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严禁多标或者少标车辆的核定人数或者载重量。

以上的法律强调的都是超载。
我们可以看到,超载和超限的法律依据是不同的。虽然都是出于交通安全考虑,但二者的侧重点也不一样。超限侧重的是公路,而超载侧重的是车。也就是说,决定一辆货车到底能装多少货不仅要考虑是否超限,还需要考虑是否超载。
不仅如此,超限和超载的执法主体也不一样。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另据有关法律要求,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只能各自执法,不能越权。

也就是说,面对一辆超重的二轴车,交警路政会分别执法,且执行的是不同标准。一个按行驶证查超载,一个按限重标准查超限。这就容易出现“超载罚一次,超限又罚一次”、“交警说你没超,但路政又说你超了”等等问题。
联合执法后,标准开始统一
为解决这个问题,更有效治超,2017年11月交通部发布《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并且严格规范查处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避免重复罚款。
下方这份认定标准就是在当时公布的。



注意,这份标准中,备注第一条就是:
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这也意味着,从治超联合执法之后,二轴货车的限重标准就已经统一为:车货 总重不超过18吨,且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018年9月19日,交通部再次发布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全国超载超限认定标准。未按标准执行的地区,9月底前都要全面整改。可能你会发现有些地方还是执行不同标准,但最终都会逐步整改统一。

最近,已有不少4米2的卡友被罚。
1月2日,一位卡友驾驶2轴轻卡(核载车货总质量为4.495吨)经过郑州东三环南延南曹监测点后,收到了8000块的罚单。检测数据显示车货总质20900KG,超限16405KG,超限率365%。1月4日,一小货车被东莞交警罚2000元,扣6分。原因就在于该车核载1.495吨,实载15.66吨,超载14.165吨,超载947.5%!
可以看出以上处罚标准都是按最新规定来的。开四米二的卡友一定要引起重视,如今标准已经开始全国统一了。照目前这个标准罚起来都是金额巨大,而且超限率极高的话会被拉入黑名单执行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