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机构丑闻中的洋法官请辞不该是相关司法丑闻的终结

香港司法机构丑闻中的洋法官请辞不该是相关司法丑闻的终结

港媒报道,连番被终审法院及上诉庭批评犯下法律错误,造成严重司法不公,有损公众对法治的信心的高院原讼庭法官金贝理(Justice CAMPBELL-MOFFAT),原来已于今年8月份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请辞;由于提早退休需要1年通知期,故法官金贝理将于明年7月正式离开司法机构。

香港司法机构丑闻中的洋法官请辞不该是相关司法丑闻的终结

于1956年六月出生的金贝理法官,于2016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高院原讼庭法官。根据《二○一九年司法人员(延展退休年龄)(修订)条例》,高院原讼庭及上诉庭法官的退休年龄由65岁延长至70岁。而法官金贝理于去年年届65岁的正常退休年龄时,选择转至70岁的新退休安排。

香港司法机构丑闻中的洋法官请辞不该是相关司法丑闻的终结

法官金贝理于今年8月突然决定向终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请辞,其提早退休申请的时间,正值上诉庭正在处理她负责其中两宗机场贩毒案裁定表证不成立的上诉,且聆讯期间被上诉庭法官*伟薛**成直指金贝理的做法确实有错,更狠批其属于「僭越陪审团功能」。 堂堂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竟然犯下一个如此低级的错误,连法官与陪审团之间在法律上应该如何分工也弄错,事件成为自香港开埠以来司法机构最大的法官丑闻之一,直令香港司法机构形象插水,香港社会备受国际称誉的优秀法治被金贝理破坏至荡然无存,有关案件的陪审团及公众人士也强烈批评金贝理处理两宗案件的手法,并纷纷公开表示对这位外藉法官破坏香港法治之痛心疾首。

香港司法机构丑闻中的洋法官请辞不该是相关司法丑闻的终结

上诉庭于10月28日颁下书面判词指金贝理裁定两宗机场贩毒被告表证不成立后,有陪审员质疑其决定,并询问可否向传媒披露案情。上诉庭认为,陪审团看来不满金贝理判决,反映陪审团态度一丝不苟,令人鼓舞;惟陪审团对于法官的指示感到担忧,以至要当面质疑对方,情况令人遗憾。公众可能觉得法官以武断及反复无常的方式审案,此举不但破坏法官地位和尊严,亦有损公众对法治的信心。此外,终审法院本周一也狠狠地抨击金贝理裁定另一宗外籍男子在机场搜出大量*卡因可**案而批准永久终止聆讯,是犯了法律错误。

香港司法机构丑闻中的洋法官请辞不该是相关司法丑闻的终结

案件原审期间优质陪审团对主审法官的正确质疑,与主审法官金贝利的不专业处理案件手法形成了非常强烈的对比,没有任何法律专业训练的陪审团成员在理解案情方面,竟然可以比这位专业法官更加优秀,情况实在是令人担忧! 将来,有机会在任何不设有陪审团的高等法院原讼庭刑事案件,辩方会以金贝理作为例子,去要求在案件审讯中设有陪审团, 借此去制衡主审法官的武断及反复无常。

香港司法机构丑闻中的洋法官请辞不该是相关司法丑闻的终结

翻查资料,法官金贝理于去年12月16日在加列山道南行时违反交通条例,事后遭警方以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第38(1)条票控不小心驾驶罪名,金贝理于今年5月16日未有出庭,只透过律师表示认罪,主审裁判官刘绮云判金贝理罚款港币$1,000元。在香港,任何涉及乱抛垃圾、未经准许张贴街招及海报、随地吐痰、让犬只粪便弄污街道等行为,违法者都会受到严厉检控;及因而要支付定额罚款港币$1,500元。金贝理数月前面对的不小心驾驶控罪,竟获轻判罚款港币$1,000元,判刑之轻,完全不合理,与案件性质也不成正确的比例。此外,根据传票控罪内容显示,该告票于今年4月1日由香港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组发出,需要被告金贝理于今年5月16日到东区法院第二庭应讯,告票列明「纵使你有意认罪,仍须亲自到庭」; 然而,金贝理法官仅透过律师代表认罪。金贝理之获得额外轻判及无须亲自出庭,均充分反映司法机构处理期不小心驾驶案件手法之不寻常。难道真的是在香港法律面前,并非人人平等,而是外籍高院法官,便高人一等?

香港司法机构丑闻中的洋法官请辞不该是相关司法丑闻的终结

现在,司法机构应该做的,决非被动地任由金贝理在自行辞职之后的一年后离开,而是暂停跟贝利的职务,对事件进行彻查,探讨其犯下如此低级错误背后的原因,并重新检视其曾经审理所有刑事案件的档案,细看其审理每一宗刑事案件的手法是否曾经出现过任何问题。日后,不管调查结果如何,司法机构都要全面向公众解释,去挽回公众对香港法治的信心。

香港司法机构丑闻中的洋法官请辞不该是相关司法丑闻的终结

事实上,金贝理于今年8月已经被上诉庭狠批其处理案件出现严重问题。今天(11月16日),她正在处理另一宗贩运危险*品毒**案件,这位外籍法官接连在审理贩运危险*品毒**案件中出现如此重大错误,为何司法机构仍然继续委派她审理同类案件,及甘冒香港成为毒贩逍遥法外的犯罪天堂之险? 高等法院原讼庭在安排由哪一位法官负责审理哪一宗案件的制度,又是否出现了问题,以致不管法官曾经在审理该类案件出现过多麽大的错误,但仍然会在事件曝光后一段不短时间,也仍然安排相关法官去审理同类案件?

作者为香港执业大律师、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港澳律师执业中心副主任、粤港澳大湾区创新智库顾问

香港司法机构丑闻中的洋法官请辞不该是相关司法丑闻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