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芒能源获悉,8月25日,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陕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的公示》。
根据公示,综合确定了117个项目1001万千瓦纳入2023年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其中风电73个604万千瓦,光伏44个397万千瓦)。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3个6.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按照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相关要求进行核准(备案)后实施。对于未通过竞争配置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除关中地区涉及园地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均可通过市级申报优先参与我省2023年市场化并网项目配置。
从业主来看,大唐(1.24GW)、国家能源集团、华电(880MW)、华能(880MW)等领衔,此外包括中广核、华润、中核、中国电建、中国能建、鲁能集团等央企,以及陕投集团、榆林能源、延长石油等省属企业均有所斩获。
基于经济形势考虑了龙头民营企业投资需求及技术带动作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对行业技术发展具有一定示范意义。
5月15日,陕西省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了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陕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县(市、区)要督促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加快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并网发电,对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应及时清理废止。纳入2023年度新增保障性并网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各县(市、区)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投资、捐赠、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并网项目,建设期内未经省、市发展改革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将项目股权、相关权益转让给其他投资主体。要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报送要求,及时组织企业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和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报送相关信息,填写、更新项目建档立卡内容。
在光伏、风电竞争性配置评分细则上,要求申报单位须在陕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省级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申报单位或所属集团(母公司)总资产不小于5亿元。另外,一个集团公司(含所有下属公司)纳入全省年度建设规模不超过总规模的20%。
详情见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3〕569号)和《关于开展陕西省 2023 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 23〕792 号)精神,在各市申报基础上,我们组织省级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职能部门会审,省级电网评分和专家评审,综合确定了117个项目1001万千瓦纳入2023年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其中风电73个604万千瓦,光伏44个397万千瓦)。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3个6.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按照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相关要求进行核准(备案)后实施。对于未通过竞争配置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除关中地区涉及园地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均可通过市级申报优先参与我省2023年市场化并网项目配置。
现将2023年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29-63913637
电子邮箱:sxfgwxny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