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选择性执法”争议 官方回应来了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层建筑的建设成了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前一段时间一则陕西西安《2023年超高建(构)筑物拆降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预算金额高达2500万。逐渐人们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为了保障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消防验收成为了必不可少的一环。
为此,山东省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违反《消防法》的房地产企业采取了更严格的处罚措施,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均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违法建筑。

(上图为处罚公开信息)
2023年9月14日,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临清市天雨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通知显示,该公司在2019年10月至2023年5月建设完成的临清市紫云府小区22#、23#、24#25#、26#商住楼,高度大于54米,为一类高层住宅,在未经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将楼房交于业主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处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违法建筑。

(上图为紫云府小区)
紫云府小区位于临清市三合路和温泉路交叉口,周边相邻中医院、审计局、法院和综合商业体,生活出行极其方便。当前,该小区还有多栋房屋对外销售。
据了解,对紫云府小区下发的处罚决定通知书是2023年的9月14日,按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是15日内拆除违法建筑,也就是9月底前违法建筑要全部拆除。如今,一个月时间过去了,这些违法建筑是否拆除?
10月28日,在该小区看到,22#、23#、24#、25#、26#商住楼早已交房入住,没有任何拆除迹象。售楼部工作人员对上述情况表示,这些房子已经交房,也验收通过了,不可能拆除的,并强调不要相信网上发布的信息,以盖红章的文件为准。
除了紫云府小区被限期拆除外,还有山东万嘉地产有限公司于2012年至2019年建设完成的临清市万嘉观澜国际小区,聊城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临清市山水嘉园小区等房产企业都被限期拆除。
同时,还有房企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限期拆除的。
根据临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关于临清市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水嘉园项目违法线索》的函中显示,山水嘉园小区建筑密度超出规划值、物业配套用房224.85平方米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5#住宅楼平面位置与规划不符的问题。经我局调查,山水嘉园小区建筑密度超出规划值是指建筑密度值由规划审批的29.8%增加到32.05%,建筑密度增加了2.25%,即小区内楼房占地面积增加682.65平方米,建筑物多建682.65平方米;物业用房224.85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是指物业办公室150.85平方米、物业管理房46.76平方米、警卫室27.34平方米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5#楼住宅楼平面位置与规划不符是指楼房在建设中整体向北平移了3.03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9月12日,处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违法建筑。
然而,在山水嘉园小区看到,物业配套用房、物业管理房等违法建筑同样没有在期限内拆除。该小区业主声称,不清楚小区里还有这么多违建,近段时间也未看到物业对违建有任何拆除的迹象,现在物业用房等建筑物以前是怎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没丝毫变化。我认为不可能拆除,做个样子罢了,全国对房企的违法建筑能执法到底,能拆除的又有几例?对私人违法建筑是有可能拆除的。
那么,对于限期拆除的私人违法建筑,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又是如何执行?

(上图为拆除违建信息)
2022年10余19日,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了《重拳出击 依法强制拆除7处违法建筑》的宣传文章。文中显示,我市某小区业主擅自在楼房顶部搭建阳光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 并于2021年12月8日对涉事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建筑物顶部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细致周密调查取证,以及充分研究讨论,我局于2022年3月5日对涉事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涉事当事人限期拆除擅自搭建的阳光房,但涉事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依法进行了行政催告。经催告后,涉事当事人仍未履行拆除义务,且无正当理由。
2022年9月27日,我局向当事人依法下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并依法进行了公告,公告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6日。公告期满后,2022年10月17日至18日,在临清市公证处的公证下,我局依法对涉事当事人擅自搭建的7处阳光房进行了强制拆除。
2023年11月1 日,该局又发布了《临清运河半岛商业街违建被拆除》的文章。文中显示,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投诉,反映运河半岛商业街某商铺存在私搭乱建,在执法队员的督导下,该处私搭乱建已于近日拆除完毕,恢复原状。
通过上述资料可以看出,私人违法建筑按照法定程序都被强制性拆除,而多家房企截止目前并未看到任何的拆除迹象。
众所周知,房地产公司的违法建筑往往规模庞大,涉及到的利益关系复杂,因此对其进行执法的难度可能相对较大。但是,如果执法机构因为难度而选择性执法,那将使得这些违法建筑逃脱处罚,这对公众的利益是不负责任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执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当地市民认为,面对此类情况,执法机构应该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执法行动的公正性。首先,应该依法对所有违法建筑进行一视同仁的拆除行动,绝不应该因为违法建筑的所有者身份的不同而选择性执法。其次,执法机构应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执法过程的透明性和决策的公开性。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维护群众的利益,恢复公众的信任,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于此事,临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程副局长回应称,对于房企违法《消防法》的处罚措施应该是罚款,不应该是限期拆除,是工作人员上传处罚信息错误所导致,下一步会对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关于山水嘉园小区的违法建筑,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