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 农业和农村普遍面临着不断衰败的趋势。先行经历“三化” (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 的欧美、日韩在这方面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尝试, 做了大量的研究。只是由于政治体制、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的差异, 如何借鉴这些成果需要慎重思考。相对于欧美来说, 日本除了政治体制差异较大以外, 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与中国有诸多共同点, 特别是农耕文化有着显著的同根性, 对其研究探索对中国借鉴意义颇大。本文聚焦于日本农业经营中越来越重要的一种形式——集落营农, 集落营农作为一种综合性合作社的组织形式, 在离农倾向的增加、农业劳动力减少和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 发挥着维持地域农业发展、整合地域资源、维系区域经济等重要作用。集落营农在不改变农地所有权的前提下, 实现了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效益, 对中国小农的未来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 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 中国农村正在经历剧烈的衰败与重构。农村人口流失、农村空心化、农地复种指数下降甚至抛荒等现象引发了学者关于农村、农业何去何从的思考[1-2]。由于农业在农村经济、景观生态和社会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功能和价值[3], 即使农村从事农业的人口比重、农业产值比重等经济指标都在不断地下降, 农业仍然是农村研究的核心议题之一。如何更好地发挥农业多功能价值, 转变农业弱势地位, 让农业能够可持续健康发展成为关键所在。对于小农的出路, 许多学者和政府决策都强调了农业规模化和机械化的重要性。亦有学者论述[4]和实践[5]表明, 没有着重强调规模化的家庭农场或农业合作社等形式可以很好地适应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如果把视野跳出国内众说纷纭的语境, 考察发达国家的实践,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或许能够获得对于农业出路的一些直观感受。2017年11月, 笔者有幸在日本农山渔村文化协会的带领下对日本农村和农业进行为期1周的考察, 从东京、名古屋大都市圈的都市农业到日本中部长野县典型农村, 对日本的集落营农产生了深刻印象。
与中国情况相似, 即使在高度城市化的日本, 农村人口仍然没有停止外流的脚步。城市化是无法回避的大趋势, 截至2017年年末, 中国城镇化率为58.52%, 与发达国家仍有不小的差距, 中国的城市化还有相当漫长的过程。日本在城市化进程中, 农村和农业出现的问题有些中国也已经出现, 有些可能在不久的将来会遇到。日本实践中探索出哪些适应和解决之道, 对于中国农村和农业的未来无疑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集落营农, 又名村落营农, 是日本农业经营组织中的重要创举, 起源于集落协调劳动的传统, 由农业生产合作组织演变而来[6]。根据日本农林水产省的定义, 集落营农是以集落为单位, 村民共同认可并达成协议, 共同地或统一地进行整个或是部分环节的农业生产[7]。集落营农概念虽然较早地引入了国内[8-9], 已有文献对其进行了较为宏观和系统地论述[6-11], 但缺乏微观案例研究。因此, 在日本考察回国后就日本长野县饭岛町的集落营农实践与日方专家进行了多次反复交流沟通, 形成此文。本文首先介绍了日本农业发展的城市化宏观背景, 然后阐述了日本农业存在的问题, 着重论述了集落营农的探索实践, 并进行了总结和讨论。
2 宏观背景:日本高度城市化
研究一个国家或地方的农村、农业发展动向, 脱离不了其所在区域的宏观大背景, 介绍他国经验时更是如此。宏观背景包括社会、经济、文化、地理环境等方方面面。当前, 中国正经历工业化、城市化和全球化的深刻影响, “三化”中最为直观对照的是城市化进程。日本城市化历程大体经历了5个阶段[12]: (1) 城市化起步阶段 (1868—1930年) 。日本城市化开始于明治维新时期, 产业革命带动人口向城市聚集。1890年日本城市人口约320万, 占全国人口总数的7.8%;1930年城市人口达到了1 544万, 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3.96%。 (2) 城市化反复阶段 (1931—1945年) 。这时期, 新兴产业发展带动城市人口持续增加, 但受第二次世界大战影响, 城市化进程受阻。1940年日本城市化率曾达到35%, 但之后大量城市居民为躲避战争轰炸而迁居农村, 1945年城市化率下降至27.8%。 (3) 城市化加速阶段 (1946—1975年) 。在朝鲜战争、全球新技术革命的背景下, 日本迎来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人口加速向东京、大阪和名古屋等大都市圈聚集。至1975年, 日本城市化进程基本完成, 城市化率达到75.72%。 (4) 城市化稳定阶段 (1976—2000年) 。20世纪70年代, 由于美元汇率制度变更, 再加上1973和1979年两次石油危机的影响, 日本经济增速减缓, 日本城市化进程以质的提升为主, 进入稳定阶段。2000年日本城市化率为78.65%, 仅比25年前提高不到3个百分点。 (5) 再城市化阶段 (2001年至今) 。进入21世纪以后, 日本城市化水平又有了较快的增长, 到2015年日本城市化率已经达到93.50% (图1) 。
从人口流入地来看, 日本城市化形式主要集中在3大都市圈[13] (图2) 。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 3大都市圈的人口迁入具有压倒性的优势, 70年代以后, 以两次石油危机为源头的经济低迷, 以及50年代以后出生率降低所引起的青年人口总数的减少, 同时日本城市化率越来越高, 1960年日本城市化率为63.27%, 1975年已经达到75.72% (资料来源:世界银行) 。这些因素综合导致了3大都市圈人口净迁入走低。另外, 3大都市圈的人口净迁入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的趋势颇为相近, 但80年代之后, 相对于大阪都市圈和名古屋都市圈平稳态势, 东京都市圈显现出了较为激烈的年际增减变化, 日本人口呈现向东京都市圈一极集中的趋势, 日本城市化率仍然在不断提高 (2015年城市化率达93.50%) 。

图1 1890—2015年日本城市化历程

图2 1954—2016年日本3大都市圈的人口净迁入的变化
3 具体问题:日本农村人口老龄化、农业后继无人
受高度城市化影响, 日本农村, 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农村普遍面临着人口老龄化与农业后继无人的问题。本文以日本长野县饭岛町作为案例进行阐述。饭岛町位于日本中部, 距离东京和名古屋大约3小时车程。饭岛町总面积86.96km2, 总人口9 708人 (2017年) , 2015年从事第一、二、三产业人数比例分别为16.6%、38.2%和44.9%。
3.1 饭岛町历史沿革
明治八年 (1875年) 前该区域有饭岛、石曾根、田切、本乡、小平、前沢、田岛、上片桐、片桐、七久保等村, 经过明治八年、明治十四年 (1881年) 、明治十五年等几次合并和分离, 该区域有饭岛村、田切村、本乡村、七久保村4个村。明治二十二年 (1889年) , 日本市町村制试行, 饭岛村、田切村、本乡村3个村合并成饭岛村。这一时期日本市町村合并数量大、影响大, 被称为“明治大合并”。昭和二十九年 (1954年) , 饭岛村改为饭岛町;昭和三十一年 (1956年) , 饭岛町与七久保村合并成新的饭岛町。这一时期日本市町村合并被称为“昭和大合并”。
市町村的合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区人口少子化和老龄化以及城市化的结果, 只有通过市町村的合并, 才能确保市町村政府提供服务的水平不至于下降。汽车普及带来的时空压缩, 使得城乡居民生活活动圈的扩大, 也给市町村合并奠定了经济基础。
3.2 饭岛町人口老龄化
2015年, 日本65岁及以上人口3 342.2万人, 占人口总数 (12 711.0万人) 的26.93% (《日本统计年鉴2017》) 。而饭岛町人口少子化、老龄化现象较日本整体而言更为严重, 2017年65岁及以上人口3 319人, 占人口总数 (9 708人) 的34.19%。同期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0.47%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6) 。从饭岛町人口金字塔图可以看出, 当地中、老年人口比重大, 年轻人越来越少, 人口发展呈现减少趋势 (图3) 。

图3 2017年饭岛町人口金字塔
3.3 饭岛町农业后继无人
3.3.1 经营型农户数量不断减少
1995—2015年, 饭岛町的专业农家数量基本稳定, 但是第一种兼业农家数量呈现逐渐减少的趋势, 1995年第一种兼业农家200户, 2015年仅剩下62户。与此同时, 第二种兼业农家的数量也急剧减少, 从1995年的855户减少至2015年的400户。越来越多的农家转为自给型农家, 经营型农家减少幅度较大。

图4 1995—2015年饭岛町农家数的变化
3.3.2 农业经营耕地规模仍然较小
2015年饭岛町602户农业经营体经营耕地面积分布来看, 绝大多数经营耕地规模在1.5hm2以下, 占总耕地面积79%。大于3hm2的只占5% (图5) 。这与日本政府目标, 个人20hm2规模或法人 (公司型) 100~150hm2规模的愿景相差很大。土地的零星分散、私人所有、小规模家庭经营是日本农业给人们留下的最为深刻的印象。尽管这一状况尚未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但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农业的兼业化及副业化、专业农业接班人短缺、耕地弃耕等问题的日益严峻, 日本农地的经营规模正以多种形式在逐渐扩大, 正由“零星所有、分散经营”向“零星所有、大规模经营”的方向发展。
就日本土地经营规模而言, 北海道与其他46个都府县有着很不同的特点, 北海道相对人少地多, 农业经营规模历来比较大[12]。2004年北海道平均每户农户的耕地面积20.2hm2, 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0倍。与此伴随的是土地流转模式的不同, 北海道以买卖土地为主, 而其他地方以租赁为主。饭岛町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主要途径也只能是以租赁为主。

图5 2015年饭岛町602户农业经营体经营耕地面积分布
3.3.3 农业经营面积减少, 抛荒现象突出
饭岛町农业经营面积从1985年的1 263.7hm2减少至2015年的895hm2, 下降约1/4 (图6) 。该地区属于人口净流出地, 土地非农化需求不大, 农业经营面积的减少主要是由于土地抛荒所致。土地抛荒主要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影响其他在耕农业的生产, 如鼠害增多等;二是给区域带来一种萧条衰败的感觉。本身日本农村人口的少子化、老龄化就缺乏活力, 农地都荒废的话更直观地传达出毫无生机的意象。

图6 饭岛町农业经营面积变化
4 探索之路:日本集落营农
日本政府对农业提出的目标主要包括让农业、农村受益, 土地向大户流转, 降低生产成本, 培养青年接班人, 提高产业化。土地集中到大户、法人, 是日本政府提出的发展方向。但现实中大部分都是中小农户, 饭岛町田切地区人均所有的土地是0.8hm2;户均经营面积1~1.5hm2。饭岛町发展遇到的问题:农业后继无人与人口老龄化, 年轻人对农业不感兴趣, 农业基础设施的维持等面临很大的问题。
为了实现国家目标, 应对上述农业和农村问题, 必须提高农业的组织化。饭岛町集落营农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 谋求通过农业合作社形式解决当下面临的问题。
4.1 集落营农的内容
饭岛町集落营农设立的目的是促进土地流转并充分利用, 保证土地保有量, 维持地区农业, 避免农村衰败。具体内容包括: (1) 接受农户委托, 进行水稻机械作业等; (2) 通过吸收流转土地, 从事水稻、果树等作物经营; (3) 致力于农业的稳定经营; (4) 致力于农产品加工、贩卖等; (5) 农地的统一化管理; (6) 规划并实践农业振兴计划和农用地计划; (7) 保护农用地用水等地区资源; (8) 完善农业和农村生活环境,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2 集落营农的运作模式
饭岛町田切地区集落营农的运作中主要涉及营农中心、营农组合以及田切农产株式会社等组织形式。其中, 饭岛町营农中心负责总体规划与协调事务。营农组合以及田切农产株式会社构成“两层楼模式”, 营农组合是一楼, 由地主组成, 起着协调功能;田切农产株式会社是二楼, 负责农业经营。大的事情是协调关系, 小的事情是分工关系。
(1) 田切地区营农组合:由地主组成, 负责区域的组织与协调事务。营农组合考虑和协调农村和农业今后怎么发展等方向性问题, 同时充当土地流转中心职能。截至目前, 田切地区营农组合流转了80hm2土地。田切农产株式会社或是其他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会通过营农组合, 而不是直接与农户商谈流转。营农组合是窗口, 能够统筹区域发展, 避免个人流转土地时只考虑土地价格, 忽视承接人土地使用方式。营农组合具有审查、把关功能, 租地费与作业委托费等事务由农协代理。
(2) 田切农产株式会社:具体经营农业事务, 地主都是公司的股东。成立田切农产法人不是为了盈利, 而是出于利益共同体的考量。田切农产经营理念: (1) 永续农业; (2) 环境友好型农业; (3) 创造型农业。截至2014年, 田切农产株式会社经营着86.1hm2的农地 (图7) , 同时接受了14.9hm2的委托栽培业务, 两者合计约占田切地区农地的55%, 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业后继无人、农地抛荒的问题。同时, 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田切农产株式会社拥有社员10人 (专职, 从公司领取工资) 、临时工35人 (主要是家庭主妇和退休的人) , 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地就业机会不足的问题。

图7 饭岛町田切地区农地经营主体结构的变化
5 结论与讨论
日本长野县饭岛町田切地区集落营农作为一种综合性合作社的组织形式, 在维持农业发展、维系区域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日本特殊的文化传统, 除北海道以外, 土地流转多以租赁为主, 农地买卖行为较少。集落营农可以让农地仍然由农户分散持有, 在不改变农地所有权的前提下, 将不愿意继续从事农业的农户土地流转集中, 流转后不是转租给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 而是给由地主作为股东共同发起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经营。而且, 在经营过程中, 原有地主农户仍然可以全职或兼职地参与农业生产的各个力所能及的领域和环节中, 保证了农业经营效益的反馈机制。在饭岛町田切地区的集落营农实践中, 原本各家各户进行农业生产的时候, 各家都需要购买农业机械设备和其他农业生产设施, 农业机械使用效率低下。而且, 由于分散的产权和经营, 农业基础和配套设施的修建和维护困难。集落营农在不拥有农地所有权规模化的前提下, 实现了农业经营的规模化效益。
伴随着离农倾向的增加、农业劳动力减少和人口老龄化的进程, 日本集落营农组织作为地域农业骨干, 对维持地域农业发展、整合地域资源、维系村落社会机能和改善村落生活居住条件, 都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城市化进程仍然在持续, 农业劳动力减少、人口老龄化、村落维持困难等问题和小农现实基础都与日本具有非常高的相似性, 如何走出小农困境, 提高农业经营效率, 促进农村振兴, 日本集落营农无疑为中国提供了一种解决问题的可选途径。虽然有研究采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数据分析, 认为龙头企业的综合辐射带动能力最强, 农业合作社其次, 家庭农场辐射带动能力最小[14]。但是不能因此否认合作社的潜力, 因为目前中国的绝大多数合作社都不具备合作社的本质规定, 其本质仍旧是公司或者“公司+农户”等其他类型的组织[15]。可喜的是,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 江苏省句容市戴庄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比较符合合作社的本质[5,16-17], 其领头人赵亚夫早年也在日本学习过, 如今仍然积极热衷中日农业交流。由此可见, 虽然中日政治制度不同, 日本集落营农对中国依然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来源:世界农业2018年07期
作者:严金泉 曾六福 马建伟 柴玲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