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初收到了邹平市人民法院的邮件,通知我2月10号出庭,与前东家中昂地产集团的离职纠纷经历了一年多时间,总算步入了正轨。
涉及的金额不多,我一度甚至觉得吃点亏算了吧,但又一想,这肯定不是个例,就此放弃了,岂不让小人得志,从此更加猖狂起来,总需要有人站出来主张自己的权益,不能当哑巴。
我是2020年4月2号到中昂华北区域在济南华创观礼中心的办公室报到,区域没有实体只是虚拟的平台,当时在山东省内有邹平、滨州市区和烟台牟平三个项目,劳动合同是与邹平项目公司直接签订的,入职后负责融资工作。2021年1月我主动提出了离职,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
我在2020年下半年,因公多次出差,旅费都是自己垫的,另外在中秋的时候,跟区域董事长和总经理请示是否需要拜访合作伙伴,表示很有必要,于是掏钱买了二十余盒茶叶,一点心意,跟手下的兄弟陆续给合作伙伴捎了过去。
离职前区域财务表示暂时没有报销的额度,不知何时才会下来,只好把费用的申请流程、报销手续全部打印出来找相关审批人签字完毕,将单据留到了财务。离职后多次跟区域总经理和人力负责人沟通,都反馈没有问题,一定会给我报销,结果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石沉大海。
这是我第一次法院诉讼,金额不大,不值得找律师,全部自己操作,没有任何经验,整理体会如下:
1、虽然是我与中昂的离职经济纠纷,但只是区域上个别人的行为引起的,跟老板没有关系;财务系统直管,估计区域总经理和人力负责人说不上太多话;
2、劳动合同在我报到时,签完字给到人力拿去项目盖章后,一直没返回我,起诉时法院要求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我联系了人力负责人,说人已经离职了,没必要再给了;还需我提供被告邹平项目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到区域和项目行政,没人敢给。其实,员工的行为体现了企业是什么样的文化,我从来都认为,企业需要有正义感的员工,不缺明哲保身的人。上述资料,公司如果不配合个人确实很难获取;
3、报销的相关单据,多亏后来因为其中几张发票不符合规范,让原部门的同事找财务全部要出来寄回给我,更换发票拍照留存后寄了回去,总算保留了证据;
4、多次沟通无果后,我最初申请了劳动仲裁。因为平时在济南办公,首先到了济南劳动仲裁中心,像我的劳动合同是与邹平项目公司签的,除非能提供济南办公和邹平公司有关系的证据,没办法只能跑去邹平申请劳动仲裁,提供各种材料和证据后,告知此类纠纷跟工资、劳动保护无关,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最后给我开了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现场人员都比较客气,服务意识不错;
5、只能起诉了,抽空跑到了邹平市法院,进门到前台咨询,被小姑娘告知,根本不用到现场,直接*载下**APP,网上就能办理了,必须给人民法院点赞,没想到这么方便。*载下**完毕,登记注册,根据提示,上传各项资料和证据,根据我输入的起诉内容,自动生成了诉状。建议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就是对于提供的资料及诉状的内容,如不符合要求,就会被退回不予受理,不知后台是不是AI智能,我先后被退回了四次,每次退回只提示存在一个问题,修改后报上去又提示另外一个问题,为何不能一次性把问题说清楚?到第四次退回时,提示我已经被多次不予受理,不要再上报了,这一点用户体会挺不爽的,到了第五次总算受理了。总得说来,信息化做的很不错,很短的时间都能通过手机信息反馈,处理及时,反应了我们的社会在一步步前进。
总之,无论这次最后的结果如何,都是一次非常难得的体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