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病停药的六条核心建议
一、精神病首次发作后,维持治疗至少应持续至“对本次发作的诊断有足够的把握”。
对于那些持续存在症状或失能的患者,这一过程可能持续很多年,其间须持续评估及治疗;对于那些从情感性精神病或物质所致精神病性障碍中完全康复、且得以维持缓解状态的患者而言,这一过程则相对较短。
一旦诊断有了把握,针对维持治疗的建议则应个体化,充分考虑药物维持治疗利弊的证据,复发的风险及后遗症,以及当前的治疗指南。
二、只要目前的诊断是精神分裂症,抗精神病药维持治疗就应持续进行。
这也意味着,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应长期使用抗精神病药治疗。
英国精神药理学会(BAP)循证学指南持类似观点:“精神分裂症诊断明确的患者需持续使用推荐剂量范围内的抗精神病药治疗。”
三、对于分裂情感性障碍患者而言,抗精神病药维持治疗也应长期进行。
除了抗精神病药之外,一些分裂情感性障碍患者可能需要联用心境稳定剂或抗抑郁药。
四、疗效好或许意味着停药后更容易复发,停药尤其需要慎重。
一些精神分裂症或分裂情感性障碍患者诊断明确,目前症状已完全消失。这些患者往往急于停用抗精神病药,而不顾药物维持治疗的建议。
虽然精神病性症状消失通常是停药的前提条件之一,但也有研究者发现,抗精神病药疗效更好的患者在停药后更容易出现症状的恶化。该研究样本量较小,但似乎很符合直觉:用药时获益大,无药时风险也高。
这些患者及其家人需要充分认识到停药伴随的风险。如果坚持治疗,这些患者中有很多人会在接下来的一些年内收获良多,包括学业及工作成就的取得,重要人际关系的发展,以及居家技能和生活质量的提升;他们需要了解停药后复发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包括将来发展为难治性的可能。
考虑到即便是最乐观的数据,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中也只有不到三分之一能在不用药的情况下维持缓解状态,面对是否停药的选择,很多患者还是会选择继续用药。
五、针对首次发作时出现过伤人、自伤等高危行为的患者,强烈建议不要停药。
一些精神分裂症患者在首次发作时存在高危行为,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了很高的风险。针对这些患者,应强烈建议其不要停药。
具体而言,这些高危行为包括*力暴**行为,尝试或计划使用致死性很高的手段自杀,带病高危驾驶,以及参与其他危险或犯罪性质的行为等。
六、停药应循序渐进,精神科复诊至少三年,并做好复发预案。
即便已经充分了解停药的潜在风险,仍有很多患者选择尝试停药。
这一过程应循序渐进,停药后应在精神科保持复诊至少三年。患者家人应参与讨论,了解潜在的风险;患者家人及患者本人均应明确了解复发的征象,并为症状重新出现做好准备。
针对伴精神病性症状的双相障碍患者的建议同样因人而异,但近年来正在强调这一群体接受长期治疗的必要性。此外,其他原因所致精神病性障碍患者长期内发展为重性精神障碍的风险也高于常人。无论哪种情况,权衡停药的利弊都是必需的,尤其是考虑到相当一部分患者在未来遭遇了第二次发作。——《做自己的旁观者:用禅的智慧疗愈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