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西海岸康大鑫都汇小区的业主一直对合同中关于车位的条款有所质疑——其出租方式不合理、物业用房租金问题也没有明确说明等。

据了解,该小区起先地面规划的是363个停车位,竣工时却为385个停车位。
然而,多出来的车位也并没给业主带来便利,反而商业化出租、承包,导致业主没地方停车。

日前,同样有媒体报道过该小区停车位方面的诸多争议——小区南门门口有一排网点房,网点房门前的车位在小区规划红线内,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公用部位。而开发商和物业私自出租给第三方运营公司管理,导致小区业主都无法正常使用。


对于鑫都汇府小区车位方面的问题,灵山卫街道曾做出这样的表示:
地面车位系该小区商铺外围车位,规划车位363个,竣工后共385个车位,属于第三方公司在不影响行车秩序的区域新划车位。近期,社区已通知物业恢复原貌,并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进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条款第一条第五款约定“康大鑫都汇项目的地上、地下停车位等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转让、出租、收入归甲方所有”。
为方便小区业主停车,灵山卫街道已协调物业制定解决方案,对该小区业主实行优惠政策,进行半价收费;同时分时段免费停车,每日20:00至次日8:00免费停车。
目前小区物业为规范该区域停车秩序,促进网点商户经营,已实行车位总数控制,车位满不再允许车辆进入,并组织安保人员在上下班高峰期等时间段加强人员与车辆的秩序维护工作,保障小区业主正常有序的生活环境。
而在1月24日,灵山卫街道的进一步表示是这样的:
反映的车位为鑫都汇府小区商铺外围车位,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该小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康大鑫都汇项目的地上、地下停车位等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转让、出租,收入归甲方所有”,依据现有材料,开发企业将规划车位进行出租,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综合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