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做这事?萧山14人被抓!

近日, 萧山瓜沥派出所 城区警务室队员巡逻至瓜沥镇进化村生产湾河附近时, 远远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河边捕捞水产品。

还敢做这事?萧山14人被抓!

▍监控画面中男子可以看到正在河边捕捞

2名队员向所里汇报情况,封盛副所长当机立断,安排综合指挥室 调取周边监控 ,固定证据,随后果断指令开展现场查处。队员们迅速上前将该男子控制, 现场查获网兜一只,河虾0.2斤和河蟹等渔获物,还有可疑空药瓶一只 ,瓶身标签写着 “溴氰菊酯”。

还敢做这事?萧山14人被抓!

▍警方现场查获的渔获物及空药瓶

“你用这个做什么?”

面对队员质问, 男子嗫嚅着回答:“用来药虾的。”“倒河里,很快虾就浮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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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代自己的违法事实

经查,嫌疑男子名叫 屈某某(34岁,贵州人) 。当天因闲来无事,便拿着家中剩下的药物,在进化村生产湾河采取毒渔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

被抓获时,屈某某已将瓶中剩余的溴氰菊酯全部倒入生产湾河水中。

屈某某明知该区域属于禁渔区,却辩称他理解的禁渔是禁止捕鱼,没有说不能捕虾。 民警问其这样毒来的虾能做什么? 屈某某称自己想吃。“听说那条河的虾很灵的,吃了补。”

还敢做这事?萧山14人被抓!

▍该区域属于禁渔区 还树立了公告牌

经萧山警方委托专业机构鉴定,8月31日, 鉴定结果证实屈某某倒入河中的确是“溴氰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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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专业机构鉴定 屈某某倒入河中的就是溴氰菊酯

屈某某的行为已 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夏季,往往是非法捕捞较为活跃的时节。萧山警方会同渔政部门加大巡查打击力度。 今年7至8月,共查处非法捕捞人员14人。

7月7日凌晨,厉某某(38岁,萧山人)等人在 进化镇进化溪天乐村段水域 进行电捕鱼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现场查获 黑鱼、小杂鱼等渔获物3.0千克以及锂电池一体机、电捕网兜 等工具。

还敢做这事?萧山14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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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获的渔获物和工具

7月28日, 蜀山派出所 接渔政部门移交案件:今年6月, 丁某某(29岁,安徽人) 等人在蜀山街道鲁公桥第四横河水域电捕鱼,被工作人员当场查获,现场查获 鲫鱼、杂鱼、泥鳅等渔获物1.0千克以及锂电池一体机、电捕网兜 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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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某捕获的鱼类和其捕捞的工具

7月30日, 胡某某(58岁,萧山人) 宁围街道新安村机场公路北侧利群河水域 进行电捕鱼,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现场查获 小鲫鱼等渔获物若干以及锂电池一体机、电捕网兜 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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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的捕捞工具

“电渔”、“炸渔”、“毒渔”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对生态环境和人身安全都有极大危害。 鱼虾即使没被电死,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 食用这些鱼虾也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我国刑法规定,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最高检、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明确,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涉嫌有规定情形的,将予立案追诉。

破坏美丽萧山生态的行为绝不容许,

萧山警方将继续会同渔政部门,

对非法捕捞的高压严打态势,

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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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萧山公安

编辑 郭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