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汽车骗保案件 (太原骗保案)

当你放心地将车交由修理厂维修时,或许它已经成为别人借机敛财的工具。调查发现,制造事故骗保,一些车主少花钱甚至不花钱便可修好车,汽修厂也能从中获利,这已成为行业*规则潜**。法律专家提醒,骗保金额超过1万元将面临刑事处罚。

现象:人为制造事故骗保

市民韩先生驾驶自己的奥迪车时,不小心刮花了前保险杠。在朋友的介绍下,他将车送去平阳南路一家修理厂。韩先生说,他的车购买了全险,因此修理厂建议将整车重新喷一次漆,只给保险杠喷漆可能导致车身颜色不一致。“修理厂的老板很热情,让我把车及保险单留下,其他事情他来处理。”韩先生说,见修理厂的服务如此贴心,他就放心地把车留下了。

由于急着用车,韩先生第二天便来到修理厂,想看看车是否已经修好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车明明撞的是前保险杠,结果送去修理厂后,车身也被刮了几道长长的印子,前保险杠也陷进去一个大坑。旧伤未愈,又添新伤,这让韩先生非常郁闷。而对于韩先生的疑惑,修理厂老板给出这样的解释:“事故车单方报保险不好赔付,必须把车开出去制造一起两车相撞的事故。”

听到这样荒唐的解释,韩先生非常生气,但修理厂老板一再道歉,劝他不要担心,车一定修好,不但不用他承担任何费用,还赠送了500元的修车代金券。

事后,韩先生才了解到,整车喷漆本来只需3000多元,实际保险公司却赔付了5000元,这笔钱保险公司已经转到修理厂的账户上。

调查:一起事故三方“受益”

9月8日,记者走访多家汽修厂发现,多数4S店对事故车定损、维修较为正规,部分个体汽修厂存在不规范经营现象。

在并州南路一家个体汽修厂,记者指着所驾车辆车门上的深坑给修理工看后,修理工首先问有没有买保险,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表示可以制造一起事故,为车门钣金、补漆。当被问及详细的操作方法时,修理工突然变得支支吾吾,“别问那么多了,总之不用你花钱就能把车修好。”

修车不花钱,其中有何内幕?某汽车4S店高级技工李先生说,当车辆发生事故或需要维修而不在保险理赔范围时,一些汽修厂往往以车主不懂修理为由要价较高,而车主往往希望能少花点钱修车。“这些修理厂恰是利用车主的这种心态,制造事故理赔,从而由保险公司埋单。”李先生说,除去修车成本,适当地给出险车辆定损员一点好处,让他们定损的时候把赔付金额抬高一点,“反正赔偿款是保险公司出,定损员一般都是比较乐意的”。就这样,一起单方事故,形成了车主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就可以把车修好,定损员可以拿点好处,汽修厂也可以赚到修车费的黑色利益链。

此外,还有个别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为发展客户,提高业绩,会找汽修厂合作,“这些业务员往往大包大揽,甚至承诺任何车辆问题都可以通过保险免费解决。”李先生说,正因如此,使得一些汽修厂变得胆大起来,汽修厂或是安排修理工伪造碰撞事故,或是借事故虚增车损骗保。

提醒:骗保修车车主得不偿失

骗保修车给保险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什么不能全面有效地打击处理呢?

对此,某保险公司负责人陈欣表示,从目前来看,很难进行全面有效打击处理。首先,利益驱使汽修厂伪造事故现场,一些车主、事故定损员因贪小便宜,与汽修厂之间形成了利益同盟;其次,很多保险公司对预防和打击骗保案件没有任何的奖励机制和措施,从而导致员工没有动力主动与骗保行为斗争;再次,一些保险公司的考核机制不完善,比如,理赔金额的多少不会影响员工的薪酬,如果公司亏损比较严重,下一年度上调保费收取幅度即可。陈欣建议,保险公司应健全和落实业务监管制度,加强对保险从业人员的管理,将推销保险的投机人员清理出保险行业,并加强保险理赔现场勘查、定损和理赔审查工作的力度和实效性。同时,重视对汽车修理单位及员工的审查与监管,尤其是发票使用的管理。

“一些车主错误地认为,既然投保时交付保险金,利用投保车辆制造事故现场索赔保险金是正常行为。其实这种骗保行为既损害了保险公司的正当权益,也有违社会道德,同时还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党**冲表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实施保险诈骗,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参与实施保险诈骗的当事人将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如骗保数额巨大,涉事当事人将会被处以5年至10年甚至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业内人士提醒,利用投保车辆制造事故骗保,会导致车辆贬值,得不偿失。此外,鉴于投保车辆出险率较高,保险公司往往会提高该车下一年度的投保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