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股走势 (四川信托最近几天要闻)

【“30亿量化跑路”新进展:两家信托踩雷40亿】

“杭州30亿量化跑路”事件持续发酵,这一桩令人匪夷所思的多层嵌套私募兑付危机,卷入其中的显然不止华软新动力一家私募机构,信托公司也成故事主角。国通信托旗下产品或“踩雷”,涉及规模达30亿元。 此前已经将云南信托、百瑞信托等多家信托机构卷入舆论漩涡。但百瑞信托率先公告辟谣,称从未与涉事私募开展过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也没有相关投资;云南信托则涉及10亿级别规模。

简析: 复盘华软新动力、汇盛投资、瑜瑶投资到磐京股权投资这一链条,瑜瑶投资是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不仅最早传出“跑路”私募指向的是该机构,而正是11月6日瑜瑶投资相关产品暂停估值,才引起了华软新动力对旗下产品的关注,进而引发了后续的连锁事件。

对于多层嵌套的FOF产品,母基金管理人需要对所投产品进行调研,但是这种调研的执行情况则各家有别,华软新动力这一举措显然是缺失的。 在这一案例的警醒下,多地监管部门已要求辖区内有托管业务券商核查与自检,尤其是所托管私募中存在新老划断之下老产品的私募机构,了解未托管产品的净值情况以及风险点。

【兴业信托因“违规刚性兑付”等8项违规被罚295万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布相关处罚信息显示,兴业信托因存在违规发放土地储备信托*款贷**、违规刚性兑付等多项违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福建监管局(简称:福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处以罚款295万元。

同时,时任兴业信托业务审批中心副总经理邵永炜,因对兴业信托部分违规负有相关责任,福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警告。

简析:兴业信托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风险项目填报不准确、固有资产分类不准确、使用信托计划资金置换“四证不全”房地产开发项目融资、违规发放土地储备信托*款贷**、违规刚性兑付、信托产品投资者人数不符合规定、并购*款贷**贷前调查不尽职、信息披露不到位。

【中诚信拟入股北京信托】

日前,北京信托股东上海域潇*土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相关公告表示,其于近日收到威益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股权转让相关事宜通知函》及有关附件,获悉 威益投资欲将其持有的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权中的11.48%转让给中诚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1.21亿美元。

上海域潇*土稀**表示,为保障本次决策的有效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公司将与交易各方沟通,进一步取得交易定价的参考文件,如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其后续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简析:中诚信集团创始于1992年10月,前身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的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从事信用评级、金融证券咨询和信息服务等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服务机构。集团拥有信用评级、征信与信用科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信用产业板块,是国内成立最早、产业链条最完整、信用产品最丰富的综合性信用产业集团。

北京信托是北京市属唯一一家大型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22亿元。公司大股东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此次中诚信1.21亿美元认股北京信托,使得北京信托股东背景实力进一步增强,为北京信托后续发展提供积极作用,同时也是对于整个信托行业的利好加持,说明了中诚信对于信托行业未来发展抱有极大信心。

【多个产品连环“踩雷”】

深圳证监局官网最新披露了两则罚单,对国盛资管时任2位高管以及从业人员,共计七人出具了罚单,这是年内鲜见监管对券商资管子采取如此处罚力度的罚单。根据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对这七人采取了不同的措施。

深圳证监局表示,国盛资管部分资管计划存在 尽职调查流于形式、内控把关不足、过度激励、销售管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 而七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简析:本次罚单或是针对个案所出具的系列处罚后续,属于追责,恰是对早年国盛资管接连“踩雷”的后续问责。上述罚单所指问题都发生在2016年至2020年间,尤其是因为这与被罚责任人朱宇、郑华任职时间段挂钩。这段时期内,国盛资管“踩雷”事件接连不断出现。

其中,不少产品是国盛资管通过资管计划向上市公司融资,但均未能到期收回,而融资方中止交易,收回难度较大的案例。神鹰38号、神鹰95号、神鹰100号和神鹰123号这4只非标集合类产品对投资者利益影响较大,涉及金额合计6.18亿元。这4只产品的投资经理为何跃峰、万龙飞、徐美云,也就是最新被深圳证监局采取监管措施的投资经理。

【信托分级分类监管落地:通道、资金池业务戴“紧箍”】

继7月行业评级指引和评级体系更新后,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差异化监管规则也有了新的标准,分级分类监管加速落地。11月16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印发《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明确了公司治理、资本要求、风险管理、行为管理、业务转型等五个模块的评级要素和定量指标,同时将监管评级结果确定为1~6级,后者与系统性影响评估结果共同作为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办法》设置公司治理、资本要求、风险管理、行为管理和业务转型五大评级模块,分别赋予权重20%、20%、20%、30%和10%,各模块内设置若干评级要素,由定性要素和定量指标组成,评级得分总分100分。文件还设定了对评级调升和调降的若干调整因素。

简析: 评级结果和系统性评估结果将影响信托公司的市场准入、经营范围、监管标准、监管资源配置等,而近年来监管持续引导压降和严查的多项业务,将可能直接导致信托公司评级下调,包括通道业务、兜底承诺函、非标资金池、刚性兑付等。这也意味着,相比窗口指导等引导方式,“两压一降”等监管重点关注和引导的方向,有了看得见的“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