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五普法

借钱反遭勒索
借贷变身“噩梦贷”



案 情 回 顾


2017年8月至12月期间,李某等人以借贷之名敲诈勒索潘某等20人,共计获利37万余元。
短短几个月,作案数十起,李某等人究竟使了哪些招数呢?

第一步

招揽客户
李某在马鞍山市经营着几家所谓的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车速贷、零钱贷、空放业务,通过业务员吴某招聘了其他四个业务员,采用投放广告卡片、发微信朋友圈、跑同行“甩单”等形式招揽客户;

第二步

设计“陷阱”合同
纠集林某、马某、赵某、王某等人通过和急需*款贷**的客户签订一系列设有“陷阱”的单方单份合同(合同被李某等人所掌握,客户手中没有合同,期间会到客户的家中进行家访);

第三步

客户“被”违约
在和客户签订“合同”后,放款时向客户收取1000元GPS安装费、2000元保证金、上门服务费等不合理费用,利用客户签订承诺书中的不提前还款、还款不超出当日的指定时间、GPS信号不能中断、车子出马鞍山必须报备等极易使客户违约的条款,在客户违反上述条款后,便声称客户已“违约”;

第四步

勒索违约金
客户“被”违约后,李某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伙同催收组成员将车辆开走进行藏匿,利用客户想要回车辆的心理,谎称不支付违约金的话,车辆将被公司拖走或者处理掉,以此来威胁客户,坐地起价,迫使客户支付高额违约金赎回自己的车辆。正是利用这些手段,李某等人获取不少不法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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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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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

普 法 课 堂




敲诈勒索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编在这里要提醒朋友们,借贷需谨慎!指不定哪次就遇上了披着“借贷”外衣,实则打算敲诈勒索的恶势力团伙!因此当我们需要借钱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做好下面这些工作。

选择正规渠道
需要借钱时,不能慌不择路,而要谨慎选择正规的渠道,如银行或其他正规金融机构。若是选择无证“黑机构”,需要承担的风险更大。
增强防范意识
对”无审核、*抵押无**、迅速放款“的*款贷**广告要保持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防止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重要信息不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谨慎签订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警惕额外增加的苛刻条件;不要随意签下高于借款额的借条;注意保留合同,若是日后遇到问题,合同也是保障我们权益的重要证据。
遇事及时报警
遇到敲诈勒索高额违约金的情况,不能一味妥协,而要及时报警处理,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