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长江“清体祛毒 ” 用好江西“检察良方”

赣鄱大地,长江之滨,一江清水,哺育生灵。但近年来,因为无序利用和过度开发,长江病了!如何才能更好呵护母亲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江西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系统施策,遵循“中医整体观”,用好、用足“检察良方”,在打造长江“最美岸线”中彰显检察作为。

“检察组方”综合施策

江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落实到依法履职全过程,以“检察组方”全面发力,综合整治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2019年11月4日,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九江市人民政府诉某公司等被告生态损害赔偿案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该公司等九被告被判令对其非法跨省倾倒有毒污泥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共同承担生态修复义务,如未履行修复义务则承担共计930余万元生态修复费用,并在省级或以上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少健代表支持起诉机关出庭。

2020年3月25日,在乐平市人民检察院、乐平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方某根、方某济将自行出资购买的数百斤鱼苗投放到乐安河鸬鹚河段中,以修复他们之前非法电鱼造成的生态破坏。

2019年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严厉惩治危害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共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799件1204人,起诉1663件2756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34件43人 ,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28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34件,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固废危废2万余吨,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垃圾山”“黑水河”“污染矿”等得到有效治理。

疏通“经络”打通“梗阻”

2020年4月9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对南昌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等实地指导,详细了解省检察院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办理情况。3月底,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还以视频形式召开全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对推进“守护鄱阳湖”专项行动等进行部署。省检察院的系列举措,旨在及时掌握和解决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生态环境案件中遇到的难题,打通工作“梗阻”。

办案实践中,重大疑难复杂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往往办案难度大、阻力大,为解决这些问题,江西省检察机关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省检察院对重大疑难复杂生态环境领域案件实行上下级检察院一体化办理,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派员全程跟踪指导。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12月召开的“线索交办”视频会上,就现场交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和“环保赣江行”暗访披露出的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线索108个。

江西省仙女湖流域的水环境污染问题由于跨流域、跨行政区划等原因,长时间整改不到位,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新余、萍乡、宜春、南铁检察机关开展仙女湖及上游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立案13件,督促行政机关责令有关当事人退出非法侵占的湖面100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3000余吨。”通过强化省内区域联动协作,该问题最终得到有效解决。

基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领域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也是制约履职效果的短板。江西省检察机关通过设立专业化办案组织,探索整合生态环境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全省76个基层检察院设立跨生态环境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检察官办案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一律编入检察官办案组,直接参与办案。为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还建立全省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全省各级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生态环境案件线索,一律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或生态环境检察部门办理。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外脑”越来越多被借力。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建立由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学者、专职律师、资深法官、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组成的专家库,全省公益诉讼案件共专家论证19件。

“系统治疗”加强联动

今年3月,来自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水政监察总队的两名处级干部完成了为期三个月的双向学习实践。为做实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横向沟通协作机制,加强队伍能力建设,2019年12月,江西省检察院和省水利厅首次开展互派干部学习实践工作。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表示:“深化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形成‘1+1>2’合力。”

3月19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座谈,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通报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最新情况,双方就加强信息通报、问题研究、措施推进等进行沟通。

南昌市检察机关针对赣江岸线非法码头、环境整治问题,向水务、交通、环保、城管、镇政府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统一部署,督促取缔拆除非法码头32座,拆除吊机101台,关停赣江排污入口,并推动相关辖区内污染源排查工作,积极推进清淤截污及管网整治、黑臭水体的集中整治工作。

通过多方联系协调,跨系统协作工作得到进一步做实。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与省监察委员会会签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实施意见,推动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联合省法院、省环保厅、省公安厅修订印发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意见,就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信息、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等作出明确规定;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九部门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会签的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见,做实协作配合机制。

监制:周文英

校审:欧阳晶

文字:胡文星 袁宗评

责编:聂凯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