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霸州胜芳胡先生说:2019年,我购买了王某位于胜芳米兰雅居的房子,约定价格86万,当时他说房本没下来,我们约定先付535,000元,房本下来再给我过户,我再把尾款结清。
2020年5月份开始安排装修,到8月份基本装修完了,总共花费60000元,但刚装修完,突然有一天门锁被人强行换了,我一头雾水,我找到王某问是怎么回事,王某说他把房子卖给董某了,并完成了过户。

(此图来源于网络)
我当时就和他急了,我给了53万房款,你告诉我把房卖给别人了,哪有这么干事的,他说没有办法,对方一直在他厂子闹。既然已经卖了,我要求他把535,000元的房款,装修花了60000元,替他还的9个月房贷20000多元,共计615,000块钱都退给我,他说可以退,让我等等,手头不富裕。

我就一直催他退钱,他总说让我等等,过了三个月,我看他迟迟不退钱就报警了,报警后他只给了我60000块钱。2020年底,我告诉他再不还钱就报案,王某态度特别强硬,说这是民事经济纠纷,你愿意告随便告。
我一听就明白了,他找懂法律的人问过才敢这么有恃无恐。2021年初我报案,2021年11月,法院做出判决:王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刑4年6个月,处罚金五万元,退赔我经济损失556266元;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但判决后,我一直没有拿到钱,我找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说让我提供王某财产和房产线索,我们又不是权力机关也没法找,就这么一直搁下了。

虽然判了,但我主张的是王某和董某合谋诈骗我,董某明知该房屋已卖给我的情况下教唆威逼引导王某,编造虚假手续,双方恶意串通,将房屋过户给董某,使我至今无法取得该房屋。我也提供了证据,法院没有采纳,只对王某做了判决,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已经对董某提起诉讼,法院已经受理。
这是发生在霸州胜芳真实的一房两卖的合同诈骗,原房主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被刑4年6个月,要求退赔购房者的经济损失;购房者虽然拿到了判决,但到现在也没拿回自己的钱。
对于二手房交易,特别是房主没有取得产权证时,购房者要保持高度警惕,应采取多种防范措施,交易过程可以采取资金监管或托管的方式,这样能有效避免卖房者收到房款后不履行合同,或将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如果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对此大家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