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载道济天下 (文以载道魏碑)

文以载道传之千里,文以载道全文

文 以 载 道

还田于民三千亩

甄国钧、边孝先 搜集 整理

文以载道传之千里,文以载道全文

经过八年艰苦抗战,迎来了抗日战争的胜利。l945年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张家口地区,11月察哈尔省政府成立。阮慕韩在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党**的“五•四”土改指示下达,*党**中央和毛主席对新解放区只提出实行“二五减租”的号召。然而,慕韩觉得实现“还田于民”夙愿的时机已经成熟,就和叔父阮葆忱商议此事。其叔父也深明大义,愿协助慕韩共成此举。

1946年7月23日,慕韩回到家乡,在怀安县政府和柴沟堡区政府协助下,召开以阮家佃户为主的群众大会。慕韩在会上慷慨激昂地说:“养育我的父老兄弟姐妹们,慕韩不才,二十多年来在外奔波,只有在今天得以回乡省亲,特向你们致以亲切敬礼与慰问。我受*党**多年教导,加上风云多变的革命战争的洗礼,使我深切认识到养我者是农民,育我者是农民,农民是财富的创造者,只有农民才是真正的土地的主人。因此,我与家叔葆忱协商,甘愿无任何条件将祖遗土地三千二百亩还田于耕种土地的父老,并报请第六专员公署会同农会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父老。但望各位乡亲加紧生产,勤俭持家,为国效力,促进我们中华大地早日全部解放,使我们伟大祖国五万万同胞共同过上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的生活……”在场的群众无不为之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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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韩在实现还田于民的夙愿后,又将家藏一千多件衣物和几百件农具,三万多斤粮食,两大箱金银首饰,一箱子玉器全部交给当地农会,由农会分配给贫苦农民。

慕韩的革命义举,受到上级*党**组织的嘉奖和群众的拥护。7月26日,晋察冀日报刊登《地主出身的*产党共**员阮慕韩同志献地三十余顷,其叔父亦深明大义共襄义举》的通讯报道,并发表《阮慕韩献田》的重要社论。社论指出:“阮慕韩同志把家庭所有土地自动献给农民,这不但表现了对农民极大同情的正义行动,而且表现了*产党共**员为人民利益牺牲一切的高度的政治觉悟。这种行动是在国民*党**区域不可能有的,只有在解放区才能有的。这不但是我*党**中一部分地主出身的同志的光荣,而且是全*党**同志的光荣;这不但是地主出身的*产党共**员的模范,而且也是地主出身的一切革命民主主义者的模范……,我们相信今后*党**内地主出身的这一部分同志中,一定还有许多阮慕韩出现。”同日,*共中**晋察冀中央局向阮慕韩致函。信中说:“我们以无限欣慰之情,欢迎你把三干余亩土地献给贫苦农民的伟大义举。这进一步证明了你献身革命,加入我*党**以来,一贯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自己一切的革命人性……,我们将号召从地主阶级转到无产阶级立场上来的这一部分*党**员同志向你学习”。这天,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向阮慕韩发出嘉奖令,边区农会还发出《热烈欢迎阮慕韩献地》的文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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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级*党**政的嘉奖之下,慕韩异常激动。8月5*他日**在晋察冀日报上发表《我为什么要献田》的署名文章。他在文中说明了两个问题:其一,是说明“献田”还是“还田”的问题。他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说明了良田沃土是怎样来的?应属谁所有。他说:“我由继承取得了祖遗田亩,祖遗田亩是从那里来的呢?地是由荒芜变成良田,一切筑壕修渠的劳动建设,我均未参加过,我的父亲、祖父也不曾参加过,但我们全家却不劳而获,享受了地主的优裕生活。我中学毕业后,又可以到日本求学,这一切的资财享受,实为农民所赐。我家过去的生活享受,实是从农民剩余劳动剥削而来的,因此我家与农民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为了终止我家庭的封建剥削,偿还自己对农民的债欠,我将土地还给农民,竟被誉为‘献田’,实是农民对我和我家庭的宽大与过奖。”其二,说明“还田”是为了什么的问题。他说:“‘还田’是为了改变田非耕者所有,而有田者不耕,却坐享其成的不合理状态。这是实现孙中山先生所主张的和我*党**一贯倡导的‘耕者有其田’。‘耕者有其田’是国家民主化和由落后农业的旧中国变成工业发达的新中国之必经之路,是建设和平民主富强的新中国的前提……。”

慕韩还田于民的行动,很快在晋察冀边区引起强烈反响,大多数地主阶级出身的*党**员干部和开明地主,特别是地主阶级中的知识分子,都效法慕韩的义举,纷纷还田于民,有力地推动了边区土改政策的贯彻执行。

全国解放后,慕韩又亲笔写信给当时怀安县县长李振华,把他家五十多间房的大宅院献给政府,作为发展家乡教育事业、兴办学校之用。

(本文摘选自《张家口地区*党**史人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