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珠海公安”微信小编忙着编辑珠海警方包机赴马来西亚押解97名电信诈骗嫌疑人回国的文章时,就有市民在微信上向小编求证链家守护失联儿童消息真伪。小编立刻开始搜索并关注“链家”。

客观来说,链家的举动确实成功吸引了眼球。
这则在微信圈疯狂传播的消息宣称:从5月25日起,链家全国6000家门店将成为中国“失联儿童守护站”,请家长告诉孩子,只要与家人走失,就去链家,那里的员工会保护孩子,帮孩子回家。然而,这则来自链家官方的“广告”引起多地网警质疑。★@重庆网警“走失后应原地等待父母或借手机打110”,“不要借机作秀”。@江苏网警“帮助寻找走失儿童,不该成为营销炒作的噱头。”
事件快速升温,链家也紧急作出进一步说明,从目前整体情况看,社会上认为链家守护是假、营销是真的占多数。
链家声明


链家这条消息是不是有营销成分?我不做判断,但是作为一个警察,我觉得自己有责任说清楚这样几个问题。
独家观点
1、链家有无资格守护失联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
也就是说,不管链家还是顺丰还是其它社会团体、个人都有这个责任,这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所以我认为这是链家此次举动的法律依据,他有资格这样做。
2、珠海有几家链家?
高德地图显示有三家,百度地图显示有两家,还都不在主城区。生活在房价据说已经位列全国前十的珠海,我确实对于这家公司没有任何印象。

3、澄清两个错误认识.
在自媒体时代,只要是关系到儿童安全的话题总是能够引爆舆论。微信圈里买卖儿童器官的谣言至今还在流传。

还记得2011年1月于建嵘发起的“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吗?在薛蛮子等诸多名人的声援下,“随手拍”活动持续发酵,网民群情激奋,有“疯狂”者甚至要求当地警方一收到“照片”,必须立即出警,否则应该被问责。各地新闻媒体亦火速跟进,不少打拐信息甚至未经核实就见诸报端。
2011年,网民“今年2011”在珠海景山公园门前随手拍下的一张男童乞讨照片被陕西榆林佳县的常先生夫妇认为这就是自己的孩子。随后,多名网民志愿者和媒体记者连夜赶到珠海,珠海警方面临极大舆论压力,上千警力立刻展开查找行动,次日上午11点找到了照片中的孩子。经过司法鉴定中心DNA检验,男童与照片中其身后成年男子之间系父子,来自贵州省。
作者当时就在事发地的分局刑警队工作,依旧清晰记得当时全警放下手头工作,立刻出动找随手拍照片中儿童的情景。网民对这一结果感到失望,对珠海警方表现出的高效率表示赞许,但没有网民关心这对突然被舆论卷起在浪尖上的贵州籍父子的感受。
直到2012年8月28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就“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首次发声。公安部表示,自网民自发行动开展以来,被拍的基本没有被拐儿童,建议“随手拍”发起人要谨慎从事,“不能让爱心廉价支付,更不能让无辜者心灵受伤”。(8月29日新华社报道)

还有去年的“贩卖儿童一律死刑”。
这样的消息多了,给人一种错误认识,就是失联儿童特别多、被拐卖的儿童特别多,已经在一定程度引发社会恐慌。其实这是错觉,用于证明守护失踪儿童行动急迫性的“每年20万失踪儿童”也早被证实是别有用心的谣言。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表示:2015年1月到11月,全国六岁以下正在侦查没有找回的儿童一共有31名(儿童失踪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大家最为关注的拐卖之外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是迷路、意外溺水、意外坠亡等)。对于丢失孩子的家庭来说,无异于末日崩塌,但对于全社会来说确实没有必要风声鹤唳,给社会增添不必要的困扰和不安定因素。
错误认识二:警方不作为,所以企业挺身而出接替警方职能。从网友评论中就可以证实这一点,于是,全国公安都躺枪了。其实所有地方公安局都是把拐卖儿童作为重点案件进行侦办,这些年找回失踪孩子的不是网友而是警察。
4、是先做再说,还是不做先说?
依据《未成年保护法》,不管是社会团体还是企业,守护失联儿童是责任,不是公益更不是慈善。一个企业,应该如何去做自己责任之内的事情?不做先说妥不妥?“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共同责任。”法条这样排序其实是责任大小的排序,做这些事情真的需要更具能力、更具专业性的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和指导。如何识别人员身份、如何保护未成年*权人**益?绝不是单靠热情可以做好的事情。民间力量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是好事,甚至可以成为主要正面推进力量,但必须要有边界。如何避免盲目与冲动,如何实现规范?请三思而后行。